萍乡市地税局着力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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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地税局着力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明年起营业税将退出萍乡历史舞台增值税全面覆盖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4月15日萍乡讯(记者杜江)2015年4月是全国税务系统第24个税收宣传月。4月14日,记者从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召开的“发挥地税职能作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连续出台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此,萍乡市地税局快速联动,切实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工作。
据统计,2014年萍乡市地税部门共为4873户小微企业依法减免税款4652.05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4481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71.05万元。今年1-3月,6281户小微企业依法享受减免税款713.03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668.34万元,企业所得税43.31万元,印花税1.38万元,企业所得税受惠面达99.6%,位列全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第2位。

多管齐下确保4月申报期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执行到位
2015年,一系列惠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出台,特别是3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贯彻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有关问题的公告》,萍乡市地税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做到“提高认识、深入宣传、程序规范、统计及时、督查有力”,确保4月申报期内小微企业优惠新政执行到位。
据记者了解,为解决少数基层单位政策执行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现行税收征管系统功能不够完善、政策效果统计不够及时和准确的问题,萍乡市地税局专门制定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提请江西省地税局调整优化了税收征管系统,研究下发了《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南(试行)》,全面整理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明确征收与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此外,萍乡市地税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对小微企业原来的事后专门报送资料备案,改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清理老规定,取消前台受理核准手续,做到小微企业畅通申报。严禁擅自变更和设定管理方式,严禁进行变相审批,严禁要求小弄微得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
在此前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还推出了“免填单”(即:16类税种不需单、14类税种由工作人员填写、原来繁琐的表格简单填)等便民服务,原来纳税人需要半小时办完的事情缩短至10分钟以内。
督查督导持续有序推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落实
萍乡市地税局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纳入了对全市各地税机关的绩效考核内容;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税收执法督查及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总局、省局及萍乡市地税局均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了2015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除此之外,还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设了“小微政策落实情况投诉”选项,投诉信息经调查情况属实,相关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反馈12366热线,12366热线在收到反馈后于当天回复纳税人。
另外,记者还从会上获悉,自明年起营业税将退出萍乡历史舞台,增值税全面覆盖。

转身去人海(2015-04-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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