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赣榆区)验收评估会在赣榆区举行。与会专家分现场和资料组,对赣榆区可再生能源应用进行认真验收评估,一致认为赣榆区示范应用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同意通过评估验收。这标志着赣榆区成为国内首家县级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近年来,赣榆区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海水源和土壤源等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全新打造绿色生态赣榆。自2009年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以来,获得285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1个,建筑应用面积136.13万平方米,折算应用面积47.29万平方米,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最大统一。
在创建工作中,我区突出滨海特色,注重把示范推广利用作为打造绿色生态赣榆的有效抓手,采取高效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集中连片推广应用。规划引领,组织保障。及时邀请专家,结合区域现状,充分论证,制定了《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10—2015年)》;并适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协调组织保障。
政策引导,强化管理。先后出台《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指导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在示范项目申报上,严把审查关,规范要求;项目实施中,加强统计调度,跟踪督导检查;项目竣工后,委托进行能效测评,及时组织验收评估,确保了示范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因地制宜,分类推广。充分利用滨海资源特色,大力推广海水源热泵技术应用,先后建成了总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的财税业务楼、文化四馆等一批海水源热泵项目;充分利用日照光足特点,在全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应用屋面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十二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应用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公共建筑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
创新机制,加强宣传。突出把原有的单一投资方式,转变为以社会融资为主的市场化方式,形成项目建设单位主导、市场运作、政府和社会参与的多元融资机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制作展板、举办讲座等方式,积极宣传,营造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良好氛围。
通过近几年的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在我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截至目前,全区已实施的31个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总投资达到17.36亿元,其中可再生能源部分的投资5274万元,每年可节省运行费用587万元,节省标准煤3800吨,减排二氧化碳9386吨、烟尘38吨、二氧化硫76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改善了基层的生活用能条件,改善了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筑、公共机构和保障性住房的文明高效用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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