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刑科室”名侦探出题

家乡区县: 浙江省温岭市

“横峰小孩失踪案中,翁某犯了什么罪?”4月15日,“温岭刑科室”微信公众平台抛出一个问题,引得无数网友作答。

4月11日下午4点,小吴在横峰街道马鞍桥公园突然走失。监控显示,小吴是被一个穿着红色衣领外套的男子带走了。之后,我市警方连续几天通宵破案,终于找回了失踪的小吴,并抓获了带走小吴的男子翁某(详见本报4月15日4版)。

“温岭刑科室”详解题目后,让微友们来发表看法,“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翁某的行为?”为了降低难度,后面给出了三个选项,“敲诈勒索罪”、“绑架罪”以及“拐骗罪”,而且是单选题。

4月16日,“温岭刑科室”公布了正确答案为“拐骗罪”,参与投票的网民有375人次,其中363人次投“拐骗罪”,11人次投“绑架罪”,只有1人次投“敲诈勒索罪”。但有个律师朋友提出了更专业的看法,认为是“拐骗儿童罪”。“温岭刑科室”也认为,律师微友的这个提法更为准确。刑法中没有拐骗罪的罪名,只有拐骗儿童罪的罪名。所谓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其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犯罪主体主要为了自己收养,而后罪主要是为了牟利。

“温岭刑科室”的小编就是微信里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允博”。“允博”说,出题时,预设答案就是拐骗儿童罪,但当时由于要赶往泽国开会,事出仓促,所以选项出得相对粗糙了些。

为何会想到出这个题目?“允博”说,横峰小孩失踪案发生后,有不少人都来问他,案中的翁某,究竟犯的是什么罪。他认为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一来可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微友们都能明白案中翁某的罪行,同时也可以引导大家对此发表见解,提升微友对法律问题的参与度。

陈丹君2015(2015-04-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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