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苗语称“究给”)是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它流传广泛,普及各苗族地区。其中尤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芦笙舞
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
芦笙舞,广泛流行于中国南方苗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彝族、拉祜族、僳僳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舞蹈。以男子边吹芦笙边舞蹈为其主要特征。
笙分葫芦笙与芦笙两大类。葫芦笙用葫芦做笙斗,一般插有5支带簧片的笙管,约16~66厘米;芦笙为木制笙斗,一般插有6支笙管,长约33~333厘米不等。两类统称为“芦笙”。至今吹奏葫芦笙而舞的民族有彝族、拉祜族、僳僳族、纳西族等;吹奏芦笙而舞的民族有苗族、水族、侗族、仡佬族等。芦笙舞 朱宣咸作
芦笙舞历史悠久,在云南省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春秋中晚期墓葬中发现的两件青铜葫芦笙,是迄今中国最古老的葫芦笙实物。芦笙舞的舞蹈形象在古文物中也有生动的反映,如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就刻有正在吹葫芦笙而舞的形象。这些都证明在2000多年前中国南方就已经有了葫芦笙和葫芦笙舞。
关于芦笙舞的起源,苗族有朴素和美妙的传说。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是靠狩猎飞禽走兽作衣食的,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当时一个心灵手巧的小伙子,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了支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和动作,吹跳起来以引诱各类鸟兽。从此,人们每出猎均有所获,于是芦笙舞就成了生活的必需而世代相传。这类传说与现今仍流传着众多模拟鸟兽鸣叫和形态的芦笙曲调及舞蹈动作的现象虽相吻合,但要弄清它的起源,仍有待从史料方面进行研讨。文献中多有涉及;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靡一时了。
芦笙舞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也是苗族最喜爱的民间舞。芦笙舞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群众性芦笙舞,表演性芦笙舞,风俗性芦笙舞。
自娱性芦笙舞 从动作特点上看,又可分为“踩”和“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前一种娴雅、端庄,后一种柔和、潇洒。
习俗性
第一种是每年过“花山节”时跳,这是男女青年联欢和选择配偶的佳期,这天所跳的芦笙舞,古时就称为“跳花”或“跳月”,多在月明风清之夜进行。有这类习俗的苗族山寨,一般都设有“跳月”的月亮场或“跳花”的花场。这类芦笙舞尤以黔东南地区盛行的“讨花带” 和黔中地区盛行的“牵羊”较有代表性。
“讨花带”是小伙子边舞边吹着芦笙曲“讨花带子”向自己爱慕的姑娘求爱。在这种场合, 姑娘若与小伙子情投意合,就会把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含情脉脉地拴在小伙子的芦笙上。 这种形式主要是以芦笙吹歌传情,所以舞蹈动作幅度不大,舞步也并不复杂。
“牵羊”是男青年在前面边吹边跳,尾随而舞的姑娘若爱上了某个小伙子,就把自己亲手编织的美丽花带作为定情的信物,拴在他的腰上,然后牵着花带的一端,跟在小伙子身后踏节而舞。技艺出众的芦笙舞好手,有时竟会同时牵着几个姑娘舞着走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最终能与谁成眷属,那就不尽是月亮场或花场上能见分晓的事了。
第二种:在广西融水一带。舞时手挽手、身体前倾、顺圈往前跳,动作比较简单。参加舞蹈的人数常见为十二人,队形呈三人一横排、四人一竖排的长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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