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家乡区县: 龙泉驿区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各相关事业单位: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和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类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内户籍;

(5)其他个别职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面向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通过龙泉市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以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仍在社区工作的市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3、已在龙泉市卫生系统内及村级卫生室工作满3周年,现仍在本市卫生系统工作并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适当放宽,面向市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年龄不限,其中年龄超过40周岁的女性报考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4、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市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任职的时间及其他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5年4月22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其他特殊要求职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三脚猫abu(2015-04-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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