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文化馆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家乡区县: 江门市台山市

一、职责和任务   (一)职责:   1、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2、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   3、指导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4、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2、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3、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4、辅导、培训文化站干部、文化骨干和社会文艺社团(队)   5、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   6、辅导本行政区域文化站(中心)、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文化室、俱乐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参与制订文化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撰写全馆性文件、宣传、交流等材料;协助文化馆班子抓好内部管理,拟订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了解各股室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进程和完成情况,搞好协调、服务,文秘、档案。   (二)社会文化股   负责调查了解街、镇文化工作情况;负责组织辅导、培训文化站干部;负责组织、辅导街、镇文化站和机关、企业、学校文化室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负责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建立民间文化遗产档案;负责举行各种广场文艺演出、社区文艺演出和比赛。   (三)艺术股   承担对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及社会团体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和文艺表演活动的组织、辅导任务;负责收集、整理群众文艺作品,建立群众文化活动档案;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门类的培训和文艺作品创作及辅导;组织排练、演出、比赛、展览。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认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档案、数据库。   2、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3、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对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录进行综合分析,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4、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   5、制定台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实施非遗专业培训计划。   6、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   (五)编辑部   负责编辑出版《台山文化》公益性报刊和《侨乡文学》杂志。

筱筱宁夏0(2015-04-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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