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雨夜色魔”落网

家乡区县: 浙江省温岭市

雨夜惊现色魔

2014年12月4日凌晨1点,温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赵某报警,称其下班回到在松门镇鲸山路的出租房门口时,被一名男子尾随殴打。该男子在出租房门口对其进行猥亵,还强制要求和其发生性关系。

赵某因害怕拒绝会遭到更厉害的殴打,只好表示同意。其后该男子试图将赵某带往他处,却在途中因所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迫逃离,赵某也终于幸免于难。

温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之后,连夜赶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由于案发当晚已是深夜,周围的路人比较少,并没有人目击现场;又因是下雨天,嫌疑人穿了一件黑色的雨衣并戴着帽子,无法确认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侦查人员只能确认嫌疑人所穿雨衣背上印有一个图案,所骑的摩托车是一辆套牌车。

接二连三发案

就在侦查人员多方调查时,2015年1月中旬,松门镇鲸山路一带又连发类似案件。

2015年1月10日晚10点20分,黄某在鲸山路某出租房门口被陌生男子尾随,遭受殴打和猥亵后,被抢走三星手机一部。

2015年1月16日晚12点,许某在鲸山路某出租房门口,被一名男子暴力威胁到,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在许某的大声呼救和激烈反抗下该男子并未得逞,仓皇而逃。

2015年1月17日凌晨零点30分,仅仅相隔半小时,第四次案发。任某在鲸山路另一出租房门口遭遇了同样险境。

深夜、出租房门口、单身夜归女性、暴力胁迫发生性关系。从案犯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对象和作案手段来看,这4起案件应该是同一人所为,且案犯很可能就是长期居住在附近的人员,对周边居住的住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而才能躲避公安机关前期的调查。

案犯法网难逃

针对该案件的一系列特征,侦查人员通过进一步的技术侦查很快从“背部有图案的雨衣”打开了突破口,并在4名受害者口中获得了一致的辨认结果。嫌犯,就是王某某。

2015年1月22日下午5时许,温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松门老车站一火锅店内对王某某实施了抓捕,王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4岁的王某某是松门本地人,没有正当职业。2014年12月3日案发当晚,王某某酒后有了性冲动,却苦于没有女友,又囊中羞涩。想到松门镇鲸山路一带是坐台女聚居的地点,就想去转转看能否碰到单身的女子来个“霸王硬上弓”。

之后,做贼心虚的王某某因害怕,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都不敢到案发地附近走动。直到一个多月后,王某某认为警方这么久都找不到他,才大胆再次犯案,不想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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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9th(2015-04-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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