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之名始于宋代,据宋史记载,因其境内有一大一小两水交汇,状若“丁”字,因名“丁江”。
宋时,本姓先民及他姓先民从别地迁移至吉水县丁江境内,依江聚居,逐渐形成市集,故名“丁江市”。
吉水县自隋大业末建县后,县下设乡、里、闾。唐武德五年(622年),县下设乡、里、村,全县设11乡42里。
宋时,县下设乡、里、都、社、村,将都置于里之下,社村之上。又置图于都内,统领课赋。
北宋皇祐之前,全县置11乡,42里,123都。自至和元年(1054年)始至南宋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止,先后划出云盖、龙云、兴平、明德、永丰、迁恩、报恩共6乡1镇置永丰县。自绍兴二十一年后,吉水县实有5乡52都1666村。
明洪武十四年(1389年),定110户为一里,置于都之下。清时,按当时实有户口编为431里,合计47410户,县以下仍置乡、都、里,并在乡的圩镇置公所。
民国18年,国民政府颁布《自治法规》,以县为自治单位,下设区、乡、闾、邻四级自治组织。民国19年春,将原有的8个乡改为区,区置区公所。民国20年夏,本省被划为剿匪省份,停办自治,改编保甲,将区公所改称区办公处,区下设保,保下设甲。以户为单位,10户为一甲,置有甲长,10甲为保,置保长。5保以上置保长联合办事处(简称保联,为以后改称乡的前身),共设保联30处。
民国21年,改进保甲制度,区办公处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民国23年,南昌行营规定,各县不得多于6区,少于3区,区名一概用数字排定,本县设有6区。民国24年,省政府规定区为县的下一级行政机构,民国27年,废除保联办事处,保联主任改称乡长。民国28年,为充实县政府,又虚化区的行政建制,区署成为虚设。
民国30年12月,省府规定区之划分,以15乡镇至30乡镇为原则,区之名称应用含有历史或地理之名词定名,并以两个字为限。
1949年解放后,县下设区,区下设乡,乡下置行政村。行政村为乡一级政权基层组织。1954年,行政村改名为代表区,同年又恢复称行政村。1956年,撤区并乡,改为36个乡。1957年,改行政村为高级社。
1958年,乡政府改称人民公社,成为政社合一体制。公社之下设生产大队,大队下置生产队,全县共设18个公社,405个生产大队,1925个生产队。1959年6月改为32个公社,402个生产大队,1785个生产队。1960年缩编为17个公社,389个生产大队,1736个生产队。
1961年恢复区的建制,设8个区37个公社535个生产大队3149个生产队。1963年改设4个区32个公社2个镇535个生产大队3233个生产队。至1967年,区、社数不变,镇撤销,生产大队、生产队数量稍有调整。
1968-1971年,扩社并队,撤销4个区的建制,全县设18个公社,置243个生产大队,1766个生产队。
1972年,县城所在地文峰公社改称文峰镇,并新增7个公社,至此,全县设24个公社1个镇。1978年,白水公社并入白水垦殖场,实行“场社合一制”,至此,全县设23个公社1个镇1个场。
1984年,公社改称乡,白水公社从白垦划出置白水乡,生产大队改称行政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至1985年冬,全县设24乡1镇1场,355个行政村,2430个村民小组。
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前期,先后有有八都、水南、富滩等撤乡设镇,天玉乡被划归吉安市。2000年,全县并乡设镇,富滩镇被划归撤地建市的地级吉安市青原区,至此,全县设15镇3乡3场,共设21个居委会,249个行政村。
丁江在宋元时被称为丁江市,明代建成圩镇,称丁江圩,隶属于折桂乡归化里,折桂乡都数序号为20-34都。民国时叫丁江乡,隶属于第一区,乡下设有9保。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折桂乡因是县治所在乡,只有偏远的竹山(今丁江镇竹山行政村)属于苏区的公略县折桂区,且是折桂区的驻地。
1949年至1950年上半年,丁江升级为区,下辖白水乡、丁江乡和乌江乡。
1950年下半年至1952年,丁江区被撤销,丁江乡被划为乌江区。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丁江乡隶属于第六区。
1956-1957年撤区并乡后,丁江乡仍名丁江乡,驻地丁江圩。
1958年改称丁江生产大队,隶属促进公社(1959年改称乌江公社)。
1961-1962年,丁江生产大队从乌江公社划出,升级为丁江公社,辖10个生产大队,36个生产队。
1972-1983年,丁江公社辖9个生产大队,91个生产队。
1984年,丁江公社改称丁江乡,辖12个行政村,89个村民小组。
2000年,丁江乡设乡设镇,置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辖10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2公里,行政区域总面积128.8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11124人,有汉族和畲族两个民族,其中畲族人口328人,全镇共248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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