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城乡的住房建设,解放后发生了全新的变化。民国时期,县城的住宅破旧,低矮潮湿;农村住房更是草屋陋棚,残墙破壁。解放后的1953年,开始进行公房建设,至1988年,共建造公房1000余幢,总面积达952659平方米,是建国前县城房屋总面积的12.45倍。在新建公房总面积中,职工宿舍464430平方米,占48.71%。新建的房屋,基本上是砖木结构和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的楼房,50年代至70年代多为2至4层,80年代后普遍为5至7层框架结构,淘汰了土木结构的简陋建筑。1992年进行旧城改造。“217”路从县招待所至东关桥两边旧民房全部拆迁,盖起了12座5至7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底层为店面,2层以上为三间配套的住宅商品房,面积共达4.5万平方米。光泽县城已从一个陈旧的农村式小集镇变为以高楼大厦现代建筑群为主体的新县城。乡村住宅建设也同步发展。从1953至1988年,全县农村建房屋973776平方米,占全县现有农房总面积的62%。其中,1980年以后新建的农村新房882478平方米,占解放后建房总面积90.62%。1988年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14.42平方米,比民国末年增加3.07平方米,且房屋质量提高,新建农房大多数也是砖木结构庭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至3层楼房,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在解放后也有很大发展。1950年光泽解放时,旧政权留下小学52所、中学2所、有小学教员115人、中学教员20人,在校小学生2011人、中学生64人。县人民政府大抓教育事业,至1988年,全县共有小学324所,小学教员1271人,在校小学生16528人,分别比1950年增长5.2、10、7.2倍;共有中学11所,中学教员481人,在校中学生6197人,分别比1950年增长4.5、23、95.8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人业余教育取得显著成绩。从1979年起,县人民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在农村办起专职夜校78所。坚持开展农村扫盲工和。至1981年,经建阳地区行政公署检查验收,全县57771名青壮年农民中,非文盲50690人,脱盲率达87.7%,超过了国务院规定的85%为基本扫除文盲的标准,成为基本扫除文盲县。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1951年5月创建县卫生所时。仅有医务人员9人、1座9间土木结构民房,以及一些简陋的听诊器、镊子、换药罐、医用剪刀等器械。至1990年,县医院有医务人员19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5人,主治医师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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