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农业2

家乡区县: 福建省光泽县

光泽属山区农业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水源丰富;但大部分山区山高水冷,日照少,气温低,土层薄,农业生产条件较差。
解放前,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下,山区农民刀耕火种,农业生产水平极低。1949年,全县粮食(稻谷)总耕地面积181245亩,粮食总产量仅17427吨,平均亩产96公斤。全县农业总产值仅486万元,农业人口人均产值仅94元。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随后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化,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同时致力兴修农田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积极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光泽农业得到快速发展。特别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光泽农业进一步得到全面、快速的发展。至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已达108026吨,比1949年增长5.2倍;199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17515万元,比1949年增长了35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990年达到734元,比完成农业合作化1957年的41元增长了16.9倍。
但是,40年来并非一帆风顺,光泽农业在前进的道路上几经曲折。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小社并大社,扩大生产单位;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实行“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在劳动方面实行“大兵团作战”,在分配方面实行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兴办社员食堂,吃饭不要钱,提出“快步奔向共产主义”的乌托邦口号,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加上“大跃进”的浮夸风,“共产风”,高指标,高征购等错误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终于导至农业生产连续三年下降:1958年比1957年减产3090吨,1959年比1958年减产461吨,1960年又比1959年减产3839吨。1960年粮食总产仅有22497吨,比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23293吨还低796吨。1962年贯彻中央的调整方针后,至1964年粮食总产才达到32521吨,恢复并超过1957年合作化时期29887吨的水平。“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极左路线,大搞“阶级斗争为纲”,大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只搞“以粮为纲”,把多种经济的副业则看作资本主义的“以钱为纲”全面砍光,政策允许的自留地也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因此,农业经济效益长期停滞不前。“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4元,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197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仍然仅有73元,10年中反而下降了1元。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及乡村企业,促进农业商品经济,光泽农业才得到快速、全面的发展。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81198吨,农业总产值430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5元。至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108026吨,农业总产值175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4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33.04%、3.06倍、3.19倍。

蓝色的梦(2015-04-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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