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是流传在我国南方的一种大型民间舞蹈。在“文章节义之邦”的吉水,“长龙”尤为盛行。
龙是炎黄子孙的象征,也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传统标志。相传龙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李时珍说:“龙,头似蛇,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鹤,掌似虎,背有八十一鳞具九九阳数。口旁有须髯,颌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头上为博山”。龙在古人心目中是能“兴云雨、利万物”有灵气的神物。
在民间,人们一直把它作为吉利、喜庆的尤物。每逢佳节、大典,都要耍龙助兴。耍龙灯,始于汉,盛于唐,到了宋代已风靡民间,并成为民间一种习俗。新春佳节耍龙灯,五月初五赛龙船。龙灯、龙船,这些极为壮观的龙的盛会,使我国人民日常生活显得更加丰富多彩。
龙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加工创新,已发展为一种完美的表演技巧较高的民间艺术,且其种类也越来越多。如草龙、花龙(彩纸扎的龙)、布龙、板凳龙、百叶龙等等。目前,我们见到的长龙,长短不一,形象和形式也各有所别,但“龙”的原始风采不变,只是技艺更加精湛而已。
吉水龙灯始于晋朝。相传晋时许真君治孽龙于吉水崇元观。为报许真君救民之恩,吉水及至江西各村的祠堂里,都把许真君的塑像敬为福主,奉为神明,一年四季优维尚飨。家家户户又在厅堂上挂许真君的画象,奉为“家仙”,日日敬之以香火。为了不让孽龙再变化为怪,百姓缚“草龙”呈于许真君像前,又将“草龙”耍于室外。先耍草龙、花龙、再耍布龙,逐渐演变成篾扎布蒙的七节龙灯了。至今,吉水的龙灯在耍玩之前,都得先上厅堂或祠堂,为在灯开光(参谒、挂红、点睛)。每到一村,必须先进祠堂;每到一家,必须先上厅堂。舞龙者将龙“节”竖立地上听候掌珠(红球)人念念有词,然后举龙虔诚地向家仙(福主)拜上三拜,隐喻孽龙畏惧许真君,在许真君面前叩头谢罪,聆听教诲。民间认为龙灯祈福灭灾,预兆吉祥,加上耍龙又能助兴,增强体质。所以龙灯越耍越多,很快遍及全县。
吉水长龙自古盛行,还跟吉水的文风有关。明代,吉水曾出现“一门三进士,五里三状元”的人文盛况。而“一门三进士”首先出在吉水的上曾家村。当曾存仁父子金榜题名后,喜讯传来,曾家村一片欢腾,村民们手舞足蹈,奔走相告,自动聚龙三十余节,敲锣打鼓上祠堂祭祖,再到新科进士家恭喜祝贺。彼此之后,曾家村每逢大喜的日子,都以舞龙来庆贺、祝福,以示人才济济,龙气旺盛。
上曾家首创中进士出长龙后,其他乡村争相效仿。明代之后,吉水长龙更为盛行,每逢新春佳节或大庆大喜的日子,各处均有长龙活动,观者如潮涌,引万人空巷。后来科举制度废除了,然而长龙还在发展,其原因之一,吉水大村多,人口众,乡间早有“村不出长龙不是旺族,男不撑长龙不算壮丁”的观念:原因之二,长龙因其长,被一些封建意识很强的族人利用长龙来炫耀武力,达到结宗派、搞械斗、霸山田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长龙的发展。
新中国诞生后,“龙”得到了新生,并成为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象征。
年年岁岁龙相似,岁岁年年景不同。吉水百姓在新春佳节期间,各乡村的“长龙”队随着欢快的鼓乐声,四出活动,相互对耍,竞比高低,他们给盛世山乡、城镇带来了更多的甜蜜与欢乐,幸福与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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