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家乡区县: 贵阳市云岩区

2014年6月,贵州省成为国家首批确定的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的5个省级试点之一,也是继福建省之后第二个建设实施方案率先获批的地区,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贵州省要建设成为资源能源富集、生态环境脆弱、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先进典范。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众多提案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表示了极大关注。提案指出,贵州地处我国西南云贵高原,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通过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实施水利建设、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对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创新思维守牢底线
随着贵州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特别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民生工程以及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如何守住两条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我省面临的历史性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市场而言有两方面值得重点关注,一是更全面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同时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特别是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的使用制度;二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提案认为,贵州“六个一律”环保措施和赤水河流域12项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是贵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建立省级生态委员会,依法保护和经营贵州优质资源,逐步改变贵州“富饶的贫困现象”。
提案建议,要加强生态保护和发展能力建设,培养和启用相关人才,实施全民参与自觉行动。建立起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资源使用和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矿产、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最大程度地保护好生态环境。要严格贯彻执行“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赔偿”的制度。通过生态建设制度建立与完善,让有形之手承担起规划引领。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耗,腾出更多的环境资源,扩大我们的发展空间,让有形之手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环境生态资源资产化,让市场化机制实现生态市场补偿,并建立起以流域划定的区域性环保法庭。建立西南环境交易所,抢占区域环境金融市场中心。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立法
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全省2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全国的16%,但退耕还林任务量仅占全国的4.6%,与我省改善生态环境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目前尚有1054.08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生态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各地和广大干部群众迫切希望国家尽早继续安排退耕地造林计划。随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大,使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撑力度受到相对弱化,补助标准偏低。
提案认为,虽然我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顺利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但是仍然面临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产业和能源消费机构不尽合理、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等问题。
提案建议,省委、省政府应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立法。将补偿范围、对象、方式、标准等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的管理体制。对于跨部门和跨行政地区的生态补偿工作,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协调和指导,设立省级生态补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管理国家生态补偿,领导小组由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农业厅等相关厅局领导组成,行使我省生态补偿工作的协调、监督、仲裁、奖惩等相关职责。建立健全全省江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即将启动的“十三五”规划中,应加快在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实施有关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
开展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
贵州是“两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当前我省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同时面临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任务,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动性,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提案认为,开展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对科学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更有针对性、符合贵州实际的措施,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抓手、有平台、有载体。
提案建议,选择一些资源型城市或环境敏感地区,争取国家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或开展省级规划编制试点。如像黔南自治州的福泉市、荔波县,可以通过编制环境总体规划,以支持而不是限制更好发展为目标,划分生态保护空间和集约发展空间,让保护更充分,让发展更高效,破解磷矿产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工业园区布局与城市大气环境影响两个重要矛盾,划分生态功能红线、水环境质量红线、大气环境红线,建立环境空间管制平台,实现环境落地管控,实现对环境的精细化管理。提案建议我省尽快启动开展省级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并争取一些代表性城市纳入国家试点,以此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根据《贵州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环保重点工程投资需求约629.5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占45%以上,即约283亿元左右;设若各级补助资金按30%的资助比例来计(其余由工业企业自筹),则需补助资金约170亿元。2011年至201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加上中央补助资金共计约14亿元,缺口甚大。因此,生态文明先行先试,资金是首先要突破的制约瓶颈,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放大资金撬动作用是解决目前资金量少不足的必由之路。
提案建议,以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水保护基金”的运作模式。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设施第三方运营为抓手,积极推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拨改投”的使用模式。
另外,提案还就修改《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率先试点“国家公园体制”实践创新与制度改革,高度重视我省页岩气开发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民族地区原生态文化保护开发,加大我省农村水环境保护力度,建立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损害赔偿机制,加快建立贵州生态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

不挂科(2015-04-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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