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文化资源优势 助力贵州全面发展

家乡区县: 贵阳市云岩区

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正在逐步增加,文化资源的禀赋优势逐步显现,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像一个巨大的“能量包”,渐渐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有关提案建议,我省应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紧紧围绕发展抓提升,突出阵地抓建设,有效地将文化与经济建设相融合,逐步构建起生产力与文化力和谐互动的新格局。
厘清贵州文化资源优势
长期以来,贵州的少数民族都按照各自不同的自然环境组织着自己的生产生活,传承和发展着自己的历史,形成了人类学上极为独特的“文化千岛”现象,为世界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原生态环境和一大批原汁原味的多民族文化遗产。提案指出,如何有效保护、合理开发这些原生态民间艺术,进而挖掘文化资源优势,培育文化产业成了一个时代命题。提案建议:让“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成为贵州保护和发展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艺术的一条坚定原则;打破体制束缚,整合资源,培育地区演艺文化品牌,进而开拓演艺文化市场,使之成为贵州保护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亮点。
提案指出,贵州的民间文化资源极为丰富,让这些沉睡在民间又最能代表本土民风民俗和民间性格的文化资源发挥出蕴藏的能量,关键还在于建立起贵州本土民间文化资源的符号表达体系,即文化品牌的确立,从而挖掘民间文化资源中最能代表本土文化性格的差异化特征,使其具有识别的本质,使人们一想到贵州就想到这些符号,这既关涉能否集聚起本地域的文化资本,又关涉将来贵州文化软实力的核心竞争力。
提案指出,夜郎文化这样一块被史学界称之为贵州不可多得的优质文化基石,历经千年苍桑,至今仍未得到应有的全面整理和系统开发。该文化在当今之世所固有的瑰丽特质和深厚内涵,并未产生本应获得的历史彰显,形成万道霞光的辉煌景象。一块金字招牌,没能很好打造,长期闲置黔中,实在令人痛惜!提案建议:把打造夜郎文化品牌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施文化品牌带动文化大产业发展战略创新与发展;成立“贵州夜郎文化品牌战略推广办公室”,统筹实施贵州夜郎文化品牌的塑造、推广及其相关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与打造;举全省之力打造一个以夜郎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大型夜郎民族文化风情生态产业园区,把夜郎文化蕴含的丰富历史人文资源,有效地转化为强大的社会经济资源;以全省为依托,以安顺为重点,将“贵州夜郎民族文化风情生态产业园区”这一重大文化产业集群落户镇宁;建立创新机制,完善措施,加快推进夜郎文化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促使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把“夜郎文化与乡村旅游” 纳入省级文化旅游建设的新目标和发展规划,吸引外来资金加大对贵州旅游的投入;在相关夜郎项目没有得到省有关部门备案认可之前,各级政府应禁止号称上百亿元打造夜郎都城等不合实际的宣传,避免损害贵州夜郎品牌的声誉;贵州各媒体及驻贵州各媒体对贵州省內所有夜郎文化的相关新闻,应由贵州省夜郎文化研究机构审阅上报省委宣传部审批方可报道,对开发我省各地夜郎项目提供正确的言论导向;把贵州夜郎文化与乡村旅游建设问题研究列入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的课题研究范围;各级人民政府文物部门加强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保护工作。
我省文物古迹遍及全省,史前文化绚丽多姿,古生物化石“贵州龙”引人注目,“墓穴文化”别有天地,“红崖天书”令人向往,“夜郎文化”披着神秘外衣,加上承载着革命精神的“红色文化”等,共同组成了丰饶而凝重的历史文化资源。提案指出,“文化是一种资源,而且是比能源、矿产、原材料更为重要的资源。”提案认为,贵州是一座历史文化的富矿,一些在世界其他地方早已消失了的文化现象,在贵州还依然可见,因此,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下转A2版) (上接A1版)像贵州这种历史文化的生境越来越稀少,在不久的将来,人们要寻找失落的文明,就必然会前往贵州这座天然的文化博物馆,到时候,贵州特有的世界级文化瑰宝必将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插上有力的翅膀。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贵州成为了国防工业重要的研发、生产基地。数十万国防工业精英汇聚贵州,不仅创造了中国工业史的奇迹,同时对贵州区域人文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从而铸就了贵州近现代较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文化——三线人家历史。提案建议:将工业文化遗址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原有的工业企业遗址加以有效保护、修缮治理,打造贵州省首个工业文化遗址,为贵州工业文化的传承和宣传提供一个有效的载体;从省级层面统筹规划建设贵州工业遗址博物馆,明确其贵州省工业文化遗址的定位;在工业文化遗址的打造上,建议从省级层面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重点支持;建议省、巿旅游部门支持工业遗址休闲旅游开发;加大宣传力度,把“三线旅游”、“工业旅游”与贵州省的自然风光旅游、红色旅游和民族特色旅游结合起来,营造出集自然景观、民族特色、都巿风貌、工业文化旅游等链接性的消费体验环境。
保护传承本土文化基因
提案指出,做好我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对于充分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提案建议: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县一级非遗工作机构,配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积极与科研院校联系,鼓励地方各级组织及个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出版更多的有价值的理论研究书籍。有关单位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逐步完善市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基础档案。
提案指出,贵州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富集地之一,其特点是数量多、种类齐、品质高。提案认为,一些“非遗项目”进入职校教育体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职业学校的知名度、吸引力,为学校的发展拓展了空间;另一方面,职业教育注入文化内涵,成建制地培养高技能人才,让社会看到了“非遗”传承的希望。提案建议:建立“贵州非遗职业教育集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传承人则受聘于职校开展授徒教学与生产;建立“传承人工作室”或“大师工作室”这种校企合作模式,同时承担专业技能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他们既是传承人或(工艺大师),同时又是实习指导教师;结合9 3教育计划,使更多的寒门学子接受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谛,而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与机会;尽快落实一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及展示、教育的场地(哪怕是暂时的,临时的均可);利用贵阳地区闲置的公共建筑、老工业园区或贵州省科学文化会堂(贵州省展览馆),建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辐射贵阳地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下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省文化厅、省建设厅与省旅游局联合制定“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申报评选办法,公布实施;通过进退机制管理,督察评估、发挥效益、实现双赢。
提案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提出这个保护方式,旨在让生产性保护“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统筹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发展的规律,也有利于增加传承人和当地人民群众的收益,提高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而且能够促进文化消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案建议: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议“3个15万元”向非遗生产性保护项目倾斜;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我省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药物炮制类的代表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情况进行了解(省文化厅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均可提供);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行动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项目重点扶持和资金支持;对处于萎缩状态的项目给予更多关注,可采取注入资金、政府采购产品等形式予以扶持,在生产实践中培养传承人,并通过生产性保护得以传承。
目前公布的两批共有1561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到传统村落名录中,贵州有292个。 提案认为,村落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文理想的文化依托,是我国传统社会乃至现代社会品质、正统文化及政治精神的基本载体和驱动力之一,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提案建议:出台《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暂定名);设立“贵州传统村寨保护专项资金”和“贵州传统村寨文化传承专项资金”;设立“贵州传统村寨保护公益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和公益团队;先行先试,选择一些代表和重点村落,通过保护、管理、规划及社区组织等形式,运用习惯法、款约、乡规民约等民间组织管理法则,尽早实施,示范推广,发挥作用,体现效益;在传统村落规划设计中,需要成立由民俗、古建、民间艺术、理论研究等专家组成的队伍;保护传统村落,不应仅着眼于传统建筑的保护,还应保护好村落中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人们的生活形态、劳作方式、民俗、道德与价值取向观念。

不挂科(2015-04-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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