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生事业发展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家乡区县: 贵阳市云岩区

民生事业和社会保障成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关注的热点。提案指出,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内涵。发展民生事业,建设幸福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提案建议,要从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为老百姓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实在的好处。
扎实推进民生建设
提案指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得到了提速发展,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但在边远山区,资源不足,财力匮乏,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单一粗狂,行路难、住房难、饮水不便、上学不便、就医困难等现象依然存在。提案建议:坚持富民优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教育体制,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受保障水平;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困难农民住有所居。
2013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提案指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我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提案建议特别要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一是从政策上提供保障。二是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三是建立老年维权服务网站。四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五是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提案指出,在解决就业问题的目标人群上,各级政府必须突破以往仅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放在首位”的提法,在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和基层的同时,应该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随着我省城乡统筹及经济社会发展脚步的加快,城市就业人群也愈加多样化。提案认为,要让入城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就必须解决好他们的就业问题。提案建议,在创造就业岗位上,除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外,政府还应该注重引导“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实事。提案指出,我省过去以异地搬迁扶贫为重点的移民工程,对移民的安置主要以就近有土安置为主。这种安置模式现已不能满足生态移民的需要。为切实实施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提案建议:切实抓住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历史机遇,依托各地产业园区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选择县城、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有条件的乡村旅游开发区,对生态移民进行集中安置;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公路沿线村庄,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整合归并建设移民新村或小城镇,实行集中安置;在选择生态移民安置点时,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容量、水土资源、地质稳定性、生产生活条件、后续发展和当地群众支持等因素,同时根据迁入地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移民规模。
城市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满足城乡人民共享城市文明和现代物质、精神生活的需求。”提案对我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和公民道德素质等反映城市总体水平的建设进行了关注。提案建议:以城市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加快建设快速铁路体系和高速公路体系,增加城市之间的连接通道;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效整合资源,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异地移民搬迁,搞好50户以上村寨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我省妇联组织承担了参与“平安贵州”建设中关爱“留守流浪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为更好地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落实惠民政策等社会维稳、服务民生的职责,建议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为各级妇联组织配备公益性岗位,由妇联组织承接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留守流浪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服务管理工作。
提升社会帮扶能力
近年来,我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以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社会救助的过程中,由于基层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的效果和执行程序的到位。提案建议: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我省应按文件要求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心中,真正做到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增加基层救助力量,根据当前工作任务,合理调配人员,增加编制,使基层有充足的人员承担各项救助工作;配足工作经费,拓宽资金来源,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细化救助制度、方法;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把对社会流浪人员、乞丐等弱势群体救助 、贫困地区教育救助、贫困学生的救助、退役之后生活困难运动员的救助、因病致贫的救助都纳入社会救助的范畴,尽量做到能助尽助、应助尽助。
近年来,留守儿童相继发生多起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留守儿童非正常伤亡的个案日益增多。同时,在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心理、情感问题,留守儿童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自卑、依赖性强、自我中心、敏感、对爱的感受能力低,这方面的因素导致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也是整个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提案建议:以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中心为载体,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手段,构建以社区为本的留守儿童专业化服务;政府在留守儿童的管理中处于统筹的中心位置,政府需要做好留守儿童的服务统筹工作,构建以农村社区为本的社会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手段,通过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重建农村社区能力,为留守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推动留守儿童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探索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构建以社区为本的留守儿童专业化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其健康成长,对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加快了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然而,随之产生的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和负担。目前,在我省绝大部分农村,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留守无论是在他们生理上、心理上、学习上、行为上、道德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提案建议:应搞好家庭教育。父母流动在外,将孩子寄托他人监护后,应保持频繁的联系,首先经常电话或书信与孩子交流、沟通,了解其生活、身体、学习等情况,教育孩子正常做事为人,鼓励其努力学习;其次要保持与代理监护人和学校的联系,了解自己孩子在家里和学校的表现,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和途径;再次就是父母应定时或不定时回家看望孩子,让其感受到父母之爱;搞好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一是必须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档案的建立包括和涉及的问题要尽量完整,并安排专人管理,以便向家长反馈其子女学校各方面的情况。二是在学校培养和发挥优秀留守儿童的榜样作用,让留守儿童在 学习上、思想上、行为上有榜样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使他们向好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指导各学校组建家长学校,充分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回家过年的时间,给家长上育儿、教儿等方面的课程,指导他们如何与孩子交流和沟通;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相关投入,关注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二是要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帮助和解决他们存在的实际困难;三是加快农村发展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习环境,使其在生理上、心理上、学习上得到较好的发展。
提案指出,“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活动是关注改善民生,帮助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实际困难和问题的一项重要活动。为了加强和改进“三关爱”工作,提案建议:进一步深化对“三关爱”的认识,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可把“三关爱”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使活动更富有成效;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机制;成立“三关爱”专项解困基金会,由省牵头,设立“三关爱”专项解困基金,通过财政支持、干部自愿捐献、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主要用于省内、州内困难群体和留守儿童的关爱,为困难和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我省农民只能依赖家庭实行自我保障,缺乏社会保障,这与城市居民普遍享受社会保障形成了强烈反差,有些地区出现“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提案建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我省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地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积极探索、推广建立农村“低保”体系,将“低保”工作向广大农村地区深入。
近年来,以构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国际劳动组织的有关条约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提案建议;加快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重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大病、重病的医疗问题;建立和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措施,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更好的人口环境;立足农村“低保”、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以及灾区恢复重建等多种救助方式的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相互补充,逐步建立覆盖农村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服务网络。
近年来,我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以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社会救助的过程中,由于基层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的效果和执行程序的到位。提案建议: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更加有效的养老金缴费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统筹基金的保障作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与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与农村体制特点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筹措使用及运营监管;继续扩大基金来源,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不挂科(2015-04-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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