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演讲的三个故事大致可以这句话理解:“我做不了鲸鱼,但会力避自己成为鲨鱼,鲨鱼体态优雅,牙齿锋利,善于进攻。鲸鱼躯体笨重,和平安详,按照自己的方向缓慢地前进,即便被鲨鱼咬掉一块肉也不停止前进、也不纠缠打斗。虽然我永远做不成鲸鱼,但会牢记着鲸鱼的精神。”
那么他的三个故事又有什么寓意呢?
第一个故事,隐喻的是情感自由。“允许有人不哭”,不限制人的情感表达是最基本的自由。莫言反省的是那个年代集体狂热的氛围下,人们竟然认为限制他人的情感表达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个故事,隐喻的是言论自由。指鹿为马的年代,只要心里有了预设,就可以随意曲解人们的表达。人们不是抱着同理心来沟通,而是站在所谓“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评判他人的言论,“莫言”这个名字本身也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因言获罪从来都是中国知识分子不可摆脱的宿命。莫言获得诺奖,好多人揣测它背后的政治隐喻。而莫言极其谨慎地强调他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故事是杜撰、是戏说,讲的市井乡俗、家长里短。与言论无关。
第三个故事,隐喻的是行为自由。故事中没有确定的罪行,只是猜测的罪行,其中七个人以“道德审判”的方式将另外的那个人推出庙宇,倒塌的是整个道德体系。没有人有权利去评判他人,即使是一群人,“少数服从多数“从来都不应该成为道德的准则。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