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伟人---康有为

家乡区县: 佛山市南海区

         康有为(1858年3月19日-1927年3月31日),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广东省南海县丹灶苏村人,人称康南海,中国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光绪廿一年(1895年)进士,曾与弟子梁启超合作戊戌变法,后事败,出逃。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定居上海辛家花园,主编《不忍》杂志,他信奉孔子的儒家学说,并致力于将儒家学说改造为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国教,曾担任孔教会会长。1927年3月31日去世。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政治家、教育家和文学艺术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但后来,他与袁世凯成为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

        康有为是参与戊戌变法的重要人物之一,自5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对他在近代历史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评价较低,这是因为有两种说法一直为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一曰:康氏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跌入了帝国主义的圈套”,成为其“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与洋务派主张的“以夷制夷”并无二致。一曰: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氏的政治思想倒退到反对民权、膜拜君权的立场,最终堕落为保皇党,成了社会前进的绊脚石。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深刻地指出:“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康有为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举宪法的旗帜对封建专制进行质疑和挑战的学者和改革家。虽然他的改革思想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作为近代中国宪法思想启蒙的第一人。正如卡西勒在评价欧洲的思想启蒙时认识到,从历史上看,尽管启蒙哲学热衷于进步,并力图粉碎旧法律的框架,建立新的人生观,然而它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却是屡屡返回那些哲学的老问题上去。这种一方面和近古和现存的秩序作斗争,但另一方面又不断回到古代思潮和问题上去的两重性同样可以用来理解康有为在宪法问题上的局限性和进步性。

        进一步来看,康有为试图结合儒家思想传统和西方立宪主义的努力虽然成为一幕“悲剧性的历史”,但是作为一种方法,移植和借鉴国外的法学经验,并兼顾该国国情的思路,却被后来的学者所继承因为康有为的一生,当时与后世皆褒贬不一,颂之者称他是改革家,“广厦长素究为谁?南海先生康有为。治学公羊张三世,上书清帝凡七回。论性劝学长兴记,万木草堂立学规。人类公理大同书,不忍为仁孟子微。”贬之者称其为保皇党,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对他的保守思想就有很多批判。这其中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和谭嗣同一样选择杀身成仁,而选择了逃亡。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和领导戊戌变法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当他在民国初年为尊孔复古思潮推波助澜,与袁世凯同流合污,充当帝制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时,就站到了历史的对立面,从政治巨人蜕变为现实的侏儒。

PX(2015-04-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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