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名称的由来

家乡区县: 洛阳市偃师市

“偃师”名称的由来。关于这一点,有三种说法。

其一是“遂名”说。《史记•周本纪》载:“(武王伐纣回师途中)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纵马于华山之阳,牧牛于桃林之虚,偃干戈,振兵釋旅,示天下不复用也。”至唐朝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年),当朝宰相杜佑在他编著的《通典》中说:“偃师,武王伐纣,回师息戎,遂名偃师焉。”杜佑这一释义,显然是承袭了《史记》的记载。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当朝宰相李吉甫在他编著的《元和郡县图志》中,进一步重复完善了杜佑的说法:“偃师县,武王伐纣,于此筑城,息偃戎师,因以名焉。”杜、李之说见诸于官方典籍,是称著于史的权威说法,因此受到历代学者的尊重和采纳,以至于今,“遂名”说通用于世。

其二是“利簋(gui古代食器)”说。武王伐纣回师途中,在偃师举行庆功大会赏赐有功将士。有一个叫“利”的将军,把被赏赐的青铜器铸造了一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纪念品,叫利簋。簋上的铭文记载了战胜纣王是公元前1046年农历二月初四日,在偃师举行庆功大会是二月十一日。这件利簋近代在陕西出土,簋上的“偃师”二字,证明“偃师”作为地名,那时已经存在。此说的合理性,还有待史家进一步考证。

其三是“人名”说。《列子》里,讲了一个“偃师造人”的故事:“偃师谒见王,王荐之曰:“若与偕来者何人邪?”对曰:“臣之所造能倡者。”穆王惊视之,趣步俯仰,信人也。巧夫颌其颐,则歌合律;摔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王以为实人也,与盛姬内御并观之。技将终,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立欲诛偃师。偃师大慑,立剖散倡者以示王,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王谛料之,内则肝、胆、心、肺、脾、肾、肠、胃,外则筋骨、支节、皮毛、齿发,皆假物也,而无不毕具者。合会复如初见。”

王甜甜(2015-04-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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