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不仅是二十万年前“长阳人”的故乡,早期巴人的发祥地,而且地处巴、楚、蜀文化交融地带,从古代文明到现代文明始终延续着未曾断裂。历史表明,长阳是一片见证了人类远古至现代文明的沃土。在漫长的岁月中,巴土文化逐渐受到楚、蜀文化的熏陶和影响,并在原有的本土文化基础上日益衍化升华,除具备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外,而且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这其中,不仅包含了先民们创造的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如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打制石器,新时期时代品种繁多的陶器、石器、玉器,商周、战国乃至东汉时期的青铜器,明清朝代的瓷器、民族服饰和生产、生活用具等,还有许多口头文学和优秀的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截止目前,县境内通过普查、收集和整理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共有16个类别,包括民间故事、歌谣、谚语、谜语等口述文学;长阳南曲、山歌、薅草锣鼓、吹打乐等民间音乐;撒叶儿嗬、花鼓子等民间舞蹈;渔猎、农耕、婚嫁、丧葬等生产、生活中的传统习俗和礼仪;节庆、游艺、体育等传统活动;西兰卡普、刺绣、雕刻等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白虎神、向天王子、自然崇拜等民族信仰和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承载着长阳历史、生产、生活反映的轨迹,延伸着祖先的记忆,并经过数百年的积淀和发展,已深深融入到长阳每个儿女的血脉之中,成为长阳人们共同的精神记忆。这无疑是民族文化的思想根基,也是今天弘扬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和资源优势。
长阳的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如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采取了一系列的抢救和保护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
我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跻身于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有利条件。
1、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科学、有序的开展。
2、制定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致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我县一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有一批长期从事文化工作的内行领导,二是有一批酷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文化人,这些文化人由于长期从事文化工作,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均具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全市、全省都有一定影响。这在其他少数民族县市是不多见的。
4、通过近几年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的实施,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由于政府一系列的激励政策,这些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得到了发挥。
5、我县有一批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如长阳山歌、土家族撒叶儿嗬、长阳南曲、长阳薅草锣鼓、长阳花鼓子、长阳竹枝词等,由于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在全省、全国都很有影响。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的保护名录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
6、一批社会团体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县民族文化研究会,在民族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出版、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县文联以及下属各个协会,在民族文化研究、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7、长阳历史悠久,地上、地下古文化遗址遍及全县,如大堰钟家湾“长阳人”化石产地,渔峡口香炉石早期巴人夷城,典型的大溪文化类型的西寺坪遗址等,还有大革命时期的麻池革命旧址群和枝柘坪红三军军部旧址等。从旧石器时代到明清朝代,不仅文化遗址不缺环,而且还出土了一批文物精品,如商周青铜特磬,新石器时代到商周骨针、骨匕、骨勺以及精美的雕刻器物等。截止目前,博物馆馆藏文物上万件,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数百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10处,县级35处。长阳古文化遗址分布广泛,出土文物丰富,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少有的。
8、长阳气候湿润,林木葱翠,山水相映,幽深秀美,这种独特的山水风光加上古朴的民风民俗和灿烂的文化,是建立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优势。
9、有一批高等院校在我县建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在当前中国社会正经历着重要人口经济转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面临急剧演变和消失的时期,一批高等院校看中了长阳这块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如华中师范大学将长阳二十多年“民间文化保护与研究”课题被国家批准为重点基金项目。借助高等院校的理论研究,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整理出新方法,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有很大的推进作用。
10、一年一届的乡镇文化节已形成规律。乡镇文化节是我县最具特色,影响最大的群众文化活动。从1973年乐园举办首届文化节,到2007年,全县已累计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节近200届次。这种融文化、商贸、体育、旅游为一体的文化节,形成文经结合,共同唱戏,人人参与,个个受益的新型文化节日活动,不仅大大丰富群众文化活动,而且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展示、传承、创新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近几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使我县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是一件复杂而必须讲求科学的工程,不同的民间传统文化,即不同的保护对象需要实施不同的保护手段,而不同的文化形态需要相应的专业人员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并进行科学的保护指导。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从对濒危的民间文化抢救,到对消亡形态的收集、整理、研究,再到“活态”形式的扶持振兴与传承利用,几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文化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和必要的理论知识指导,如长阳山歌通过一代代文化人的收集整理,不仅使它在土家村寨鲜活的保存下来,而且走出山门,走出国门,登大雅之堂,唱响世界。清代以彭秋潭诗人为代表的长阳竹枝词,在民国时期销声匿迹,90年代初,由于文化人对彭秋潭竹枝词的宣传和研究,目前,在全县写竹枝词、读竹枝词、研究竹枝词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专业人员的切实参与和指导,效果只能是事与愿违,甚至有可能在实施保护的良好愿望之下,由于不能按照科学思想办事,缺乏必要的专业理论指导,弄不好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遗憾或祸端。另一方面,对于传统文化的研究也必须要有专业人员才行。现在的状况是,众多的文化人里面对民族文化研究的人太少,对民族文化感兴趣的人太少,深入田野实地调查民间文化的人太少,专业人才十分稀缺;另一方面,目前从事民间文化研究的文化人年龄偏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专业工作往往受到影响。要使这个问题得到缓解,一是选派有工作经验的文化人到大专院校培训和深造,然后回来仍然从事这项工作。二是对专业工作者应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一样,也应当首先得到相应的重视和保护,特别是那些造诣精深的年富力强的文化人,要制定激励政策,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良知,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发挥专业指导、舆论监督等多重作用。
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发与利用上,首先应遵循适度性的原则,因为民族文化遗产是有限的,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的民族文化遗产,一定要把开发与保护融为一体,有效地防止对民族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和损毁性的利用。其次应坚持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原则,要避免在保护、开发和利用上厚此薄彼。
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和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长阳特点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制度,使先民们给我们留下的弥为珍贵的、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是四十三万长阳儿女的根本利益之一,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长阳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方面,只有守护好这座精神家园,我们民族文化璀灿的文明才能绵延不绝。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