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兼顾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各类成人本科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
据 2014年10月学院官网显示,学校设硕士授权点1个,有以公安类专业为主的本科专业13个,在校本科生、本科二学位、专科生和研究生共计8100多名。 专业覆盖法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四川自学考试侦查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
1950年8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成立。
1952年8月,学校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
1954年12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重庆分院成立后,四川省
学校景点(2张)
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撤销。
1956年5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重建四川省公安学校。
1965年12月至1966年12月,公安部实施公安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战略部署计划,筹备建立西南人民警察学校(本科),后因“文化大革命”筹备工作停止,筹备组和全国各地抽调的教师就地并入四川公安学校的教师队伍中。
1974年9月,四川省公安学校开办中专班,学校进入普通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时期。
1980年11月,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在四川省公安学校中专部的基础上建立,招收高中毕业生,主要担负培养公安中等专门人才的任务。
1980年学校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1984年10月,四川省公安学校改建为四川省图书馆
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主要承担全省在职民警培训和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的任务。
自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批准,开始招收成人大专学员。1995年后,经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批准,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联合招收侦查专业普通专科生。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0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察学院。
2011年10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高校之一。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 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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