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5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二工作队经过实地考察,对各地苗语的构词大致相同,而语音不同的特点进行科学研究后,将苗语划分为三大方言,即:湘西方言,黔东方言,川黔滇方言(又称东部言,中部方言,西部方言),和七个次方言,十八种土语。
湘西方言(东部方言)主要通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北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湖北的恩施、宣恩、来凤、鹤峰和重庆的秀山、酉阳、彭水等县,分5种土语;黔东方言(中部方言)主要通行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湖南的靖州、会同等县,贵州安顺地区和黔西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部分苗族中,分5种土语。
川黔滇方言(西部方言)主要通行于贵州中部、西部、南部、北部和川南以及云南全省,分8种土语;
此外,还有部分苗族操汉语、侗语、瑶语、布依语、壮语等其他民族语言。苗语的方言、次方言和土语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相通部分仍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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