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历法从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星象历发展到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一脉相承。但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是历法的初始形式,星象历、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是历法的高级形式。太阳历、太阴历、阴阳合历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星象历。
参历是夏朝的历法,源于伏羲太昊龙历,到夏时以参宿为参照星制定。故称为参历,是为十月太阳历。全年分上下两个半年,一年为五季,每季两个月全年十个月。每月36天,每季72天,全年360天。余5至6天余5至6天,既不算在旧年之内,也不计入新年,叫做过年日。
苗族八十四年历进制,苗语称为“埃进” 、“街局” 、“干金” 、“嘎炅” 、“嘎进”等。过竹著《苗族神话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说:古代苗族社会曾实行过一种以八十四天为一计数周期的历法,其中每一天都有一个名称,每个名称都有一定的寓意,如水獭、天鹅等。民国《八寨县志稿》则称为“苗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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