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的婚嫁风俗的变迁

家乡区县: 湖北省红安县

      红安的婚嫁风俗别有一番特色,从婚嫁风俗中可以一窥红安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状况,也可以看到红安社会的变迁与发展。

      婚嫁旧时,男女婚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妇女须恪守“三从四德”,男子可一夫多妻,官僚富绅常蓄婢纳妾,寒门小户也收养童媳,寡妇不准再嫁,妇女被买卖赠送,为奴、为娼,任人凌辱、玩弄,山区穷汉终身难娶。

      无力娶妻的男子,在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还存在。50年代,300多户的华家垮,有中年以上单身汉60余人。农村婚嫁程序,有托媒、喝准盅(订婚宴,男女双方家长同意后举行)、起媒、过礼、报日子、迎亲等礼仪。男方需花大量用费,姑娘出嫁也要置嫁妆。民国时,县东一豪富嫁女,其嫁妆包括从出嫁到死所需的棺材在内的用品一应俱全,还有带庄田、庄屋、店铺陪嫁的。穷户只能换身干净衣服,向祖宗牌位和生身父母叩3个头,合房成婚。县北、县东山区,喜早婚早育,女大于男。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新事新办。一般男女议婚,除“父母命、媒妁言”外,增加“相亲”(男女见面)、“看家”(女至男家看家境)、“上门’’(亦称“过路”,男至女家认亲)等项。“喝准盅”(一般在男女双方同意后举行)后,男方可在节日或农忙时至女家探望或帮忙,将女方接来家中小住。起媒后,再不取女方年庚请卜者“合八字’’和择吉日,多选节Et、纪念日或腊月的双日举行婚礼。婚前,男女同至区乡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书。花轿迎娶之习已除。干部职工中,自由恋爱、新式婚礼以及旅行结婚者增多。60年代后,出现女方要彩礼,结婚讲排场、比阔气之风。男女首次见面,如同意,要为女方购买衣料、鞋袜、手表,并给“见面利市’’几十或几百元。女至男方看家,须带回8种物品各8件,10种物品各10件的礼物。男至女方上门,又须馈赠姑娘及长辈更丰厚的礼品。起媒时,由女方列单,男方备物前去“过礼”。单列女方所需衣物(含大小尺寸)、首饰、家具,以及女方馈赠亲友、待客的“大礼”和“小礼”(鱼、肉、粑、烟、糖等)。

      80年代,“过礼,,发展到索要高档家具、服装和家用电器。城镇迎亲要用小汽车,宴请宾客不下数十桌。从议亲至婚成,少的花费数千元;多的达万元以上。人民政府与舆论常号召婚事应简,部分人对铺张浪费之风也予以抵制,然相互攀比,铺张之风有增无已。

网络营销看天下(2015-04-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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