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质量管理信息:区教委为了加强教育质量管理,特制定了小学教学常规、初中教学常规、中小学素质目标考核等相关管理文件,市教育评估院每年的第一学期要进行质量监测以及我区对中小学每学年一次的质量抽测,对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同时区教师进修学校采取了整体(全区)与片区教学研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学常规与教学研究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小学、初中的招生:区教委每年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制定出当年的城区中小学招生文件(其他学校参照执行,大约每年的5月或6月)。
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按划片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或者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2.坚持“三对口”入学原则。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对口”的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
3.坚持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指定学校就读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要根据每年的6岁段人口数、初中招生人数要根据小学6级人数以及外区来我区的学生数而定。
转学、休学、复学、借读:具体办法见《长寿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长教发〔2012〕44号)。
具体咨询学校或者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科,基教科咨询电话:4024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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