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1922年生于聊城,6岁入聊城省立第三师范附小读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尤善写作。他性格倔强,不畏强暴,每见穷家孩子受人欺侮,便挺身相助。"济南惨案"后,他和同学一起上街游行示威,抵制日货。1933年夏,金方昌休学到摄西书局当学徒工。次年秋,又回师范附小读书。1935年夏小学毕业后,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二中学。
1937年10月,金方昌随地下共产党员、胞兄默生到济南一中上学。在默生的带领下,金方昌积极开展抗日救国活动,不久,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1月初,随"民先"总部奔赴抗日前线,到达山西临汾古城。
1938年1月,金方昌考入闫锡山组建的"民族革命大学",在学校地下共产党员的帮助下,攻读马列著作,学习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奉党的指示,到代县牺牲救国会工作,不久,任二区赵家湾区委书记。二区临近敌人据点,环境险恶,金方昌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建立抗日村政权。在生活极为艰苦的日子里,金方昌时刻想着群众,群众视金方昌为亲人。一次鬼子扫荡,金方昌未来得及撤出,张德成老汉面队敌人的枪口,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掩护了金方昌。之后,金方昌得知五个伪军到张仙堡敲诈群众,当即带领两个民兵伏击,用红布包木头伪装手枪,威慑敌人缴械投降。金方昌担任西区中心书记后,负责武装斗争,他利用敌人夜间"会哨"的时机,率30名民兵伏击敌人,一场肉搏战,歼敌两个排。从此,金方昌英名远播,威震敌胆,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英雄和传奇人物。
1940年,金方昌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宣传部长兼一区(城关)区委书记。一区地处县城周围,受到敌人严密控制。金方昌不畏艰险,发动群众,组织起堡垒户、堡垒村,建立了武装民兵、妇救会等抗日组织,带领全区人民积极向敌人进攻,设卡、布岗、切断交通要道,把敌人困在城里,敌人十分惊慌,悬赏5000元捉拿金方昌。同年冬,县委决定将粮食转运到安全地区,粉碎敌人封锁。金方昌和他的同志完成运粮任务,在赤土沟惩治两名汉奸时,和追捕他的60余名伪军相遇,经过激烈战斗,金方昌弹尽被捕。
金方昌被捕后,敌人对他威逼利诱,严刑拷打。金方昌一只胳膊被打断,一只眼睛被敌人打伤,但他坚贞不屈,只字不供。在牢房,他高唱战歌,唤起难友们的昂扬斗志,用手指蘸着自己身上的血,在墙上写下14个大字:"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940年12月3日,金方昌被押赴刑场,英勇就义,时年19岁。
金方昌牺牲后,晋察冀边区人民政府授予他"民族英雄"称号。《晋察冀日报》《战地》《新长城》等报刊登载了金方昌的英雄事迹。金方昌抗日救国的英雄事迹教育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他那充满英雄气概的诗句"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至今广为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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