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志人物——焦有义略传

家乡区县: 云南省芒市

     焦有义(约1905年一?),男,傣族,生于芒市风平乡那目村一个农民家里。幼年勤劳好学,年轻时喜欢参加村社青年活动,并是带头的人。1939年,任芒市司署那目乡副乡长。潞西沦陷后,日军无恶不作,横行乡里。他心中极为愤慨。1944年9月一天,一伙日军闯到那目寨,焦有义见到为民报仇的机会来了,偷偷揣起手榴弹埋伏在村外的竹林里,当日军返回时,便向日军背后扔出一枚手榴弹,立即炸死炸伤好几人。等日军进到竹林深处搜索,焦有义早已转移到别处了。过几天,日军突然进入那目寨,逢男人便抓,焦有义以副乡长的身分出面交涉。日军蛮横地把他带到宪兵队,严刑拷打逼供,他只字不吐。芒市司署知道后,派人去说情,才免遭杀害。但还要恐吓他,要他去陪杀。一天,焦有义与4个无辜抓来的人,一起被押到郊外的一个土坑旁。他先被推下坑去,目睹日军宪兵用马刀残杀自己同胞的暴行,暗暗发誓:血债要用血来还。

     不久,中国远征军反攻逼近芒市,盟军飞机向山区边沿空投武器,供人民群众抗日使用。焦有义得到枪支弹药,杀敌心切。是年11月19日,远征军第十一集团军各部全面攻击芒市之日军,激战至午后,敌五十六师团残部准备退却,派出日军在芒市坝各处点燃谷堆。其中一股残兵窜到那目一带纵火。焦有义看在眼里,恨在心上,带着自己两个女婿和本村青年20多人,抬着两挺机枪和美造自动步枪,机智地袭击敌人,打死日军3人,缴获轻机枪一挺和几支步枪,迫使日军朝三角岩方向溃退,使田间谷堆免遭火烧。战斗中,焦有义端着汤姆式冲锋枪,冲杀在前,腹部负伤。经两个月的治疗,伤口才愈合。1948年春节,云南省政府向焦有义赠匾一幅,上书“功在国家”4个黑底贴金大字,以表彰他的爱国行动。

小叶片(2015-04-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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