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巾白。
(2)、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佩戴的部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粑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解放后,有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3,苗族饮食
苗族的饮食,以大米、包谷、豆类、薯类为主食,其中又以大米,包谷为主。最具有特色的是腌酸鱼肉。苗族人民忠厚好客,虽然牛活较为艰苦,但对客人一秉至诚。如有客人来家,不论常来或初到,一定要千方百计以酒肉相待,绝不可少。并且认为没有鱼肉列到桌上,便觉得是主人不贤惠,对客人不敬。由于苗乡平时买肉不太方便,所以一般人家,都在事前做好准备,以免客人到后临时张罗不周。而要保存备用鱼肉,最好的方法,莫发腌坛。杀猪捉鱼后,往往切成小块,和以米粉香料,加盐腌之,装入坛中,密封坛口,倒履水浅水盘内,使之不透空气。经两周后,鱼肉米粉略变酸味,便可取出炒食,味美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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