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多措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家乡区县: 贵州省都匀市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2年,都匀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与州环保局联合举行了世界环境日“绿色出行”大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次300余人次。通过通信平台发布环保公益信息70000余条,完成了都匀市民中、都匀四小和江洲镇凌云中心校“三所省、州”绿色学校的建设,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都匀环境保护工作巡礼专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宣传,增强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 市政府不遗余力地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完成了茶园水库周边村寨小罗、平捞的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并验收投入使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投资100万元的翁麻寨、大江寨两个人工湿地工程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年内实施。投资5万元完善了水源保护区警示牌。

都匀市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对重点污染源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今年共对120多家排污单位检查360余次,依法取缔了徐仕海木炭厂等三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对开磷剑化、沙包堡铸造厂等五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对17家沿河化工企业和铅锌尾矿进行了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有效及时对环境进行了保护,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施泥爹(2014-05-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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