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法院

家乡区县: 湖南省石门县

石门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其前身是1949年8月成立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司法处,同年11月设立的司法科.法院现审判办公大楼座落于石门县楚江镇渫阳路郭家巷68号,明年初即迁至楚江镇东城区新厂永兴大道南侧办公.全院现有人员10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84人,占在编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七,硕士研究生6人,占在编人数的百分之五点五.

石门县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工(监察)室,装备室,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技术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林业)庭,行政庭,简案庭,法警队,蒙泉法庭,维新法庭,太平法庭,磨市法庭,壶瓶山法庭,基建办公室.

石门县法院辖区3973平方公里,人口70万,辖区内大多属大山区,有"湖南屋脊"之称.近年来每年收结案都在2000件以上.2014年受理刑事、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2286件(含旧存213件),审结2158件,审结率94.40%,审结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6.41%。受理执行案件411件(含旧存4件),执结401件,执结率97.56%。案件执结总标的额4600万元。立案庭在立案环节开展窗口创新服务,开通了司法服务短信平台,在案件立案后,以短信的方式向当事人告知案件的收费、承办部门以及案件的排期开庭和案件的办理进度等情况。为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对情况紧急或工作繁忙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和节假日立案;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邮寄立案。在办案方法上本院多以巡回方式进行,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巡回办案的开展,将巡回审判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今年基层法庭下到村、组、户巡回审判结案150余件,院机关审判业务庭5%的案件以巡回办案的方式结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把涉农案件、农民工讨薪案件,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交通事故、赡养抚养纠纷案件等作为执行活动的重点,把长期信访案件、领导督办的案件、规避执行的案件作为执行活动突破的难点,拉网式清理执行,积极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牢牢把握"加强司法监督,提升司法水平"的活动主题,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促进司法权力阳光运行,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石门县法院自2002年以来共获省以上各类奖励52项.如:2004年王艺术获全省优秀政工干部,2006年马哓光获全省优秀法官奖,2006年马晓光获全国优秀法官,2008年潭燕获十八届人大新闻一等奖,2007年获全省法院文明立案窗口奖,2008年获涉诉信访文明单位奖,2008年张平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二等奖,2009年获全省优秀法院奖,2010年潭燕获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奖,2010年获最高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奖,2011年马哓光获全国优秀政法干部奖,2012年谭燕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奖,2013年郑敏敦欧阳灏获全国法院系统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2014年欧贤中作品获中国摄影家协含网在线影展.

梧桐叶子(2015-04-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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