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商业

家乡区县: 广西岑溪市

县内的商业活动,从糯垌古汉墓出土的五铢钱,可知当时货币这种特殊商品已在社会流行。明永乐元年(1403),全县各式商税课钞钱86贯1530文,其中商税74贯315文,酒醋课钞钱8贯535文,房地产赁课钞钱4贯680文。清乾隆四年(1739)编的《岑溪县志》载,食盐“改食商盐,专用流商”,说明最迟这时商人中已分出行商和坐贾。作为商品交流中心的圩市,已有常宁圩、水汶圩、南仪圩、西安圩。乾隆四年后增开了筋竹、大、新圩和解放后从藤县划入岑溪县辖的糯垌、三堡、合水等10个圩市。民国4年(1915)成立马路圩,9年成立波塘圩。解放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先后增加昙容、盘古、吉太、大隆、高益、梨木、河木、诚谏、沙田、孔任、新塘、安平等圩,全县有大小圩市23个,各圩均有以县城为中心的公路抵达,形成各地的商业中心。在圩市中,以人中居住集中,交通方便的县城(1956年樟木圩转县城后,撤樟木圩),南渡、水汶、筋竹、新圩、糯垌、三堡等圩较繁盛。
民国17年,经过岑溪的玉林至戎圩公路通车后,县内土特产品多数经公路运销出口。年总值国币52.2万元,运回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有煤油、火柴、棉花、纱布、糖、盐、药材及文化用品等,年总值国币77万元。22年,商业冷落,全县仅有商店共251家。30年商业有所发展,商店增到766家。33年日军入侵岑溪,商、民逃难,产、销、供和商品来源均受影响,商店降至369家。日军投降后,商人逐步复业,时值国民党政府重新发动内战,货币贬值,物价飞涨,35年1月大米每斤103.07元,五花腩猪肉每斤281元,食油每斤233.08元,食盐每厅96.671元,士林蓝布每尺1083.3元,比30年分别上涨145倍,130.1倍,102.1倍,59.8倍,559倍。36年10月,稻谷每百斤由1月的1800元涨到1.8万元(以上均为国币)。连年的通货膨胀,导致37年始,恢复银元、银毫交易和物物交换。38年上半年县政府统计提要载,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者1200多家,其中坐商127家,商业萧条,市场冷落。解放初,县商业部门一面建立健全机构,一面保护私营商业合法经营,同时按照党和政府的指示,采取积极收购农副产品,抛售、配售、零售生活必需品,举办物资交流会等,逐步稳定市场物价和安定人民生活。

愤怒的番茄(2015-05-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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