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民国初,废除府州建制,湖北分设江汉、襄阳、荆南3道,共辖69县,长阳隶属荆南道。后分湖北省为11和8个行政督察区,长阳先后属第九、第六督察区。土地革命时期,长阳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先后建立了四届县委、三届县苏维埃政府(包括长巴县苏维埃政府),苏区面积一度达到3300平方公里(现属长阳的有2300平方公里),占当时全县总面积的80%。
建国后
1949年6月,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指示,中共长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在荆门组建。1949年7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长阳指挥部解放长阳龙舟坪,县委、县人民政府随即发布布告,宣布正式视事办公,初属宜昌地区专署。1958年12月,宜昌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建立宜都工业地区行政公署,长阳隶属之。1961年5月,宜都工业地区行政公署撤销,设立宜昌专员公署,继而于1968年1月建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建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长阳隶属之。1984年7月13日,国务院以“国函字115号”文件批准撤销长阳县,建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仍隶属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92年8月13日,宜昌地区与宜昌市合实行“地市合并”,建立大宜昌市,长阳隶属宜昌市管辖。2000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辖9个镇、7个乡。
2001年1月5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对乡镇行政区划作出调整,由原来的9镇7乡调整为8镇3乡:1、津洋口和龙舟坪合并,2、麻池和都镇湾合并,3、黄柏山和资丘合并,4、乐园和榔坪合并,5、枝柘坪和渔峡口合并。现辖8镇3乡、4个居民委员会、154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