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阳朔

家乡区县: 阳朔县

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属桂林市管辖,县城距桂林市区65公里,独特秀美的山水风光得到了"阳朔山水甲桂林"的美誉(出自吴迈诗《桂林山水》)。建县始于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距今已1400余年。全县总面积1428平方公里,有耕地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30万人,辖6镇3乡,有汉、壮、瑶、回等11个民族。2014中国最美丽县名单中, 阳朔以秀领天下美居第一,也有阳朔山水甲桂林的美誉。电影《 刘三姐》的播出更使拍摄地阳朔一夜成名,闻名海外,仅那棵著名的大榕树每年就为当地创造800万的收益。

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阳朔为属荆州零陵郡。东汉,属荆州零陵郡,为始安侯国地。

南朝宋泰始年间(466-471年),改始安郡为始建国,熙平县属其辖地。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县治由熙平迁今阳朔镇,县衙建于羊角山下,以"羊角"谐音"阳朔"为县名。阳朔县因此得名,该名历经各朝,流传至今。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分阳朔县增置归义县,与阳朔同属桂州辖地。贞观元年(627年),撤销归义县并入阳朔县,为岭南西道桂州辖地。县治在今白沙镇的旧县村南侧。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改桂州为静江府。阳朔属静江府所辖。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静江路,阳朔属静江路。

明朝洪武初年,改静江路为桂林府,阳朔县属桂林府。

清朝阳朔仍属广西桂林府。

民国2年(1913年)废府设道。阳朔属桂林道,桂林道后改为漓江道。15年(1926年)漓江道废,阳朔直属广西省。19年(1930年)属广西桂林第八行政公署(桂林专区)。34年(1945年)属广西省第八区(桂林专区)。38年(1949年)8月属十一(平乐)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阳朔县,属桂林专区。1968年4月阳朔县属桂林地区。1981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桂林市管辖,成为市辖县,县治不变。

你还好吧(2015-05-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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