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的东西

家乡区县: 广西岑溪市

民国17年,经过岑溪的玉林至戎圩公路通车后,县内土特产品多数经公路运销出口。年总值国币52.2万元,运回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有煤油、火柴、棉花、纱布、糖、盐、药材及文化用品等,年总值国币77万元。22年,商业冷落,全县仅有商店共251家。30年商业有所发展,商店增到766家。33年日军入侵岑溪,商、民逃难,产、销、供和商品来源均受影响,商店降至369家。日军投降后,商人逐步复业,时值国民党政府重新发动内战,货币贬值,物价飞涨,35年1月大米每斤103.07元,五花腩猪肉每斤281元,食油每斤233.08元,食盐每厅96.671元,士林蓝布每尺1083.3元,比30年分别上涨145倍,130.1倍,102.1倍,59.8倍,559倍。36年10月,稻谷每百斤由1月的1800元涨到1.8万元(以上均为国币)。连年的通货膨胀,导致37年始,恢复银元、银毫交易和物物交换。38年上半年县政府统计提要载,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者1200多家,其中坐商127家,商业萧条,市场冷落。解放初,县商业部门一面建立健全机构,一面保护私营商业合法经营,同时按照党和政府的指示,采取积极收购农副产品,抛售、配售、零售生活必需品,举办物资交流会等,逐步稳定市场物价和安定人民生活。
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商业部门围绕经济建设,一方面调整机构体制和重要的商业政策,充分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加强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国营商业为领导,合作商业为助手,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体制。在商品购销政策上,继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后,棉布实行计划供应,生猪实行派购、派养,在农产品中,统一收购品种逐步扩大,对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保证市场的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商业零售额1957年达986.3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递增2.4%。1963年至1965年为三年调整时期,进一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在农产品收购上,改进派购政策,调整奖售标准,提高收购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商业部门积极组织和合理分配商品,供销合作社参与商品议购议销,扩大自营业务。整个国民经济形势日益好转,城乡市场活跃,商品供应量增加,高价商品陆续恢复平价供应,许多商品市场价格与国营牌价基本接近。1965年商品零售额达1752.74万元,三年调整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6.5%。

愤怒的番茄(2015-05-06)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