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小学创办于1947年,原名可法小学,迄今已有60年历史。1982年,经江苏省教委批准,梅岭小学由江苏省重点小学更名为江苏省实验小学,1997年顺利通过省验收,再次被江苏省教委命名为江苏省实验小学,1999年,又被授予江苏省模范学校的称号。位于史可法路2号。
1、以人为本:
学校的基本功能是育人,是人培养人的场所,人在这一场所中的地位显得尤为特殊。“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充分体现了学校的人文精神,即学校众多关注的核心是对人类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这决定了学校所有的办学行为的走向。在梅岭,管理者信奉的是如何构建一种文化,使师生最终实现自主管理;教师信奉的是实践探究中与学校、与学生的同步发展,个人价值在此过程中得以最大限度的体现;学生感受到的是尊重、理解、关怀与激励。在这里师生共同体验的是“肢体的解放,思想的飞翔,人格的升华,心灵的徜徉”。
2、科研兴校:
科研是办学理念在行动上的具体体现。科研是学校质量的保证,是学校管理及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的保证,是拓展学校内涵、彰显学校特色的保证,从前,科研是梅岭立校之基石;今天,科研是梅岭进一步发展(兴校)之根本。
3、特色导航:
特色建设是学校立足现实、传承历史、拓展内涵的必要之举。学校以“四园”特色建设为抓手,在遵循教育教学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创建特色,在执行教育法规的基础上体现个性和风格,调动个方面的力量,对本校已有特色的内涵进行深度挖掘,精心培植新的增长点,保持和发展办学优势,提高办学品位,形成新的学校精神,产生新的校园文化。
4、规则保障:
学校将积极研究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以为,只有形成了规则文化,才有可能形成高效的管理。学校是一个循着复杂规律运转的庞大机器,学校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拥有两个不能截然分割开来的身份:一是管理者,二是被管理者。我们的规则文化将建立在“我们是学校的主人”这样一个理念之上。规则意识将成为梅岭每一个成员的显著品质。
(二)、发展思路:
围绕“四园”特色,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师生同步发展的宗旨,紧扣课程改革与教育信息化这两项重要工程,循着“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路数,分三步实现学校发展目标:
第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注重内涵发展,寻求外部协作,形成“四园”特色;(开放办学,走出扬州,走向苏南,走向全国)
第二步提升内涵品位,拓展特色影响;
第三步形成区域影响,放大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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