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先生(2)

家乡区县: 湖北省蕲春县

  

胡风的理论批评文字涉及多种文体及中外作家作品、“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理论问题等,但中心是围绕着现实主义的原则、实践及其发展而展开的。对胡风的一些理论主张,长时期内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展开过批评,发生过论争,胡风坚持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反批评。1954年7月,胡风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万字的长篇报告,即《关于解放以来的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就文艺问题陈述了自己的意见。他在报告中指出,1949年以来,中国文化没有建筑在毛泽东和党的原则的基础上,毛泽东和党的指示被少数几个文化官员歪曲了。他批评这些官员迫使作家只深入工农兵的生活,写作前要先学马列主义,只能用民族形式,只强调“光明面”,忽视落后面和阴暗面。他断言,这样的作品是不真实的。他还建议,作家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改造自己,而不是让官员们改造自己。他还主张由作家自己组织编辑七八种杂志,取代为数甚少的官方杂志,以提倡多样性。经过

报纸上刊载的关于胡风案的材料

1952年6月8日,在与其有矛盾的时任文化部长周扬的指示下,《人民日报》转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在编者按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1953年《文艺报》发表林默涵、何其芳的文章到公开批判胡风的《意见书》,虽然政治斗争的气氛愈来愈浓厚,但毕竟还是局限于思想理论的范围,还是以理论武器对理论对象的批判,而且一些负责同志的文章对胡风政治上的表现是肯定的。

1955年1月20日,中央宣传部向中央提交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26日,中央批发中宣部的报告,并指出,胡风“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在长时期内进行着反党反人民的斗争,对一部分作家和读者发生欺骗作用,因此必须加以彻底批判”。从2月开始,各地纷纷召开文艺界人士、高校师生座谈会、讨论会,开展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人民日报》、《文艺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纷纷发表文章,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也多次举行活动,批判胡风思想。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编者按语指出:“胡风和他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是怎样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于是,胡风等人被打成“反党集团”,全国立即掀起声讨“胡风反党集团”的运动。

1955年5月1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将胡风逮捕。梅志(胡风夫人)也同时被捕。5月25日,全国文联主席团和作协主席团联席扩大会议通过决议,开除胡风的中国作协会籍,撤销他的作协理事、文联委员和《人民文学》编委的职务。

6月份开始,全国展开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胡风本人于196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969年又加判为无期徒刑,从而造成一起重大冤假错案。

胡风在狱中绝食,要求举行记者招待会、要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但是在当时环境下是不可能的。

 

三省吾所(2015-05-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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