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15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案

家乡区县: 唐河县

为充分调动全县上下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导向作用,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引进项目20个以上,合同引资额达到4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15个以上,超亿元项目10个以上,超5亿元项目2个以上,超10亿元项目1个以上。滨河、文峰、城郊、湖阳、桐寨铺等乡镇(街道)至少各引进1个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其它乡镇至少各引进1个以上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招商局、六个专业招商分局每年必须招引一个以上超亿元的工业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县直部门以口长单位为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保证招引1个以上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

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见附件2、3。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组织

成立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段文汉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巩长安、狄付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招商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局、县土地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物价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为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项目认定

1.入驻县产业集聚区且符合主导产业的工业项目。

2.凡申报纳入招商引资考评范围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招商引资正式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每周五上报招商引资周报表(电子版);每月5号前,将上月资金到账证明(进账单)复印件等材料报到招商局办公室,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三)考评程序

1.自我评价:半年和全年各考评一次,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口长单位分别将上半年度和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及自我测评得分情况报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

2.实地考察: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外来投资者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度考评提供参考。

3.综合评价: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被考评对象的年度总结、自我评价、分项考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根据量化得分排出名次。

四、考评细则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加分项目50分(加分项目计入折合分之后,折合后达满分的,加分项目不再累加)。

考评对象分为三组,根据得分情况分别站队排名,乡(镇)、办事处为一组,招商局、专业招商分局为一组,县直部门为一组(只对口长单位进行排名)。

80分(含)以上为优秀层次,60分(含)以上为及格层次,60分以下为不及格。分为引进项目、基础工作、投资环境、加分项目,分值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超额分值作为评奖的考核依据。评分办法如下:

(一)引进项目(80分)

1.引进项目情况(10分)

引进招商引资项目且有合同书、投资协议书的计10分。

2.资金到位分(35分)

当年投资完成任务的计35分;未完成任务的,扣1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20万美元或200万人民币的加1分,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

3.生产建设情况(35分)

已经落地生产的,计35分;已建设标准厂房或租赁厂房后正在安装机械设备,但未生产的,计25分;已落地并开始动工建设或订购了机械设备的,计20分;签约后在做准备工作的计15分。

(二)基础工作(5分)

信息报送计5分;

1.每周五上报招商引资周报表(1分),

2.每季度上报招商进度、工作信息、方案、总结等各类汇报材料的(2分),

3.每半年和年末上报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及自我测评得分计(2分)。

(三)投资环境(15分)

1.大招商组织领导情况考评:重点考评落实招商引资党政一把手工程、参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会议情况(3分),以及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目制度情况(2分)。

2.服务客商情况考评:招商项目手续代办制情况(5分),服务客商满意度(5分),每半年举行一次客商座谈会,由客商代表对服务单位打分。

(四)加分项目(计入折合分之后,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

1.重大项目(50分)。引进投资3000万美元或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加50分,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加30分。

2.“一县一业”产业(10分)。引进超亿元光电电子产业项目的加10分。

3.机械装备制造产业(5分)。引进2亿元以上的机械装备制造项目的加5分。

五、奖罚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单位奖。对招商引资工作评定等级为优秀的乡镇(街道),分为三个等级表彰,由县委、县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招商局、专业招商分局中第1名奖励10万元,若全年都无新项目入驻,则不再奖励;县直部门中招引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单位,奖励10万元,每个项目额外奖励口长单位5万元。

(二)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对成功引进项目的个人按照《唐河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三)对受表彰的县直部门,县委、政府在部门经费及调整提拔干部时给予倾斜。

(四)对乡(镇)组中工作落后的后三名,其他两个组中工作落后的后两名给予通报批评,尤其对乡(镇)三名,取消其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评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政绩考评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流云ol(2015-05-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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