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便广大企业群众办事,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利民作用,射洪县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射府办函〔2014〕15号),从四个方面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
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场地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落实便民服务中心组织领导,明确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整合办公资源,完善办公设施设备。
二是进一步明确进驻事项,规范人员管理。明确范围,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办,凡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保证充分授权窗口,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三是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健全管理制度。统一作息安排,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并随时确保领导带班。建立健全考勤制、上下班签到工作制、请(销)假工作制度、去向告知工作制度、AB岗职位代理制,确保群众办事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四是进一步落实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乡镇(街道)作为便民服务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要求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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