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1984年12月8日正式建立的,自治县的建立经历了极其复杂艰巨的过程。
(一) 长阳土家族的考查。
长阳在地理位置上处于鄂西山地与江汉平原的结合部,土家族受汉族先进文化影响很深,其历史与文化曾长期淹没在汉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画卷之中。在自治县建立过程中,我县经过历史地科学地调查考证,探究其“来龙去脉”,澄清了种种模精概念,并为政府确认其为单一的少数民族提供了科学依据。
1、长阳土家族的族源。长阳土家族渊源于古代巴人。“巴”是一个古代民族,“主要分布在川东、鄂西一带。相传周以前居武落钟离山(今湖北长阳西北)一带,廪君为著名首领,后向川东扩展”(《辞海》97页),对此《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有明确的记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有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惟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女神,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伺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水经注》、《太平御览》、《路史》及《世本》辑本等,也都有与此大同小异的记载。清代长阳著名诗人彭秋潭在竹枝词中也谈到过土家先民巴人的历史:“土船夷水射盐神,巴姓君王有旧闻。向王何称天子,务相当年号廪君。”
廪君在取得五姓首领职位,战胜盐水部落之后,其族人历经沧桑,建立了地跨川东鄂西的巴子国,在春秋之初,曾一度发展成为与楚、蜀相抗衡的强国。公园前316年,为秦所并。此后一部分巴人四散流徙融合到其他民族。一部分巴人定居渝东鄂西,成为今土家族先民的主体。长阳土家族就是鼻由定居在鄂西的这一部分巴人衍传下来的,民间迄今还保留着崇拜廪君,尊廪君为祖先的习俗。历代统治阶级及文人学士依其所属,相继称其为“廪君种”、“巴蛮”、“武陵蛮”、“清江蛮”等,迄至清代,土家的称谓方予出现。
2、秦汉以后土家族地区的羁縻政策及元、明、清长阳的土司制度。
从秦汉时开始,封建中央王朝即在土家族地区实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秦灭巴后,“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至唐时,仍“悉召巴蜀酋长子弟,量才授仕,置之左右”(《资治通鉴·唐纪》)这种“自古圣王不臣异俗……是故羁縻而绥抚之。附则受而不逆,逆则弃而不追,”(《资治通鉴·汉纪》。)以巴人首领治理其地的羁縻政策,直至发展到隋唐时的羁縻州郡。秦灭巴以后,把巴人住地并巴郡、南郡和黔中郡,分而治之,长阳属黔中郡治地。西汉、黔中郡更名为武陵郡,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在长阳设山县,乃隶武陵,至隋初,施州改置清江郡,长阳前河都正湾以西,后河贺家坪以西分置巴山、盐水二县,改隶清江郡,后复并长阳。唐代,又先后于资丘置资田郡,巴山置江州,洲衙坪置睦州。其时,长阳地虽入州郡,直到宋元,仍为各强宗豪族和各大寨主自王其地。《读史方纪要》也记载长阳:“红岩寨在捍关(巴山)南七里,又南十里为风火寨,二百三十里为珍珠寨,皆洞蛮出没处。”
元初,长阳西部的容米峒主田墨和田先什用,先后于武宗三年和泰定三年两次企图向外扩展地盘。朝廷为了遏制其势力的发展,在长阳清江南北设立了白石、捍关、梭草、定园、长茅、百年、渔洋、菩提隘、“梅子八关”实行“土蛮不许出境,汉人不许入峒”(道光《长阳县志》)的严格控制。
土家地区在长期羁縻绥抚的松散环境下,日益形成以强宗豪族为主的割据局面,迫使朝廷采取新的对策。自元朝起,朝廷即在鄂西地区逐步实行土司制度,到明代,这种制度日臻完备。从元代土司制度建立起到清代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结束时止,长阳县西属容美土司和玉江、麻栗、施都等小土司管辖,县东属中央王朝的流官治地,其中明未至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全县均为水浕司唐镇邦所据。雍正五年到十三年(1727-1735)改土归流,结束了长期的“土流兼治”的局面,全面皆为流官所治,隶属宜昌府。
在土司制度存在时期,长阳全县分属三种情况。
(1)玉江、麻粟、施都等土司管辖区。
玉江司。司治在今资丘镇白沙坪村玉江湾。清乾隆年间,白沙坪《田氏族谱》载:“第八世名宫公者,才貌奇伟,智敏特达,明万历钦赐玉江司官,名播朝野,后竞遭害于宜镇冶姓。”查《清史稿》,冶大雄为宜昌总兵,雍正时曾讨伐容美土司。从残存的谱书记载看,玉江司似为明万历时所建,至改土归流时废除,历时一百六十二年。
麻栗司。司治在今资丘淋湘溪村。桃山《田氏族谱》卷首在记述其地方界段时明载:“西齐段家沟,麻栗司。”1975年,当地农民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在父老相传的“土皇帝”住在地方,挖出了方圆近300米的房屋建筑遗址。
施都司。司治在今渔峡口镇施都村。柿贝《覃氏族谱》记载:“从第九世祖公长子齐臣,奉荆王敕管理土司,世袭口生。”
上述三土司均在清江北岸,为田、覃二姓聚居之所,其始置时间未能详考,但为改土归流时所灭则比较肯定。田、覃及其他土家族老人相传长阳过去有十八司。据《明史·湖广土司传》记载,嘉庆三十三年,“诏湖广川贵总督并节制容美十四司。”《明史·地理志》记载:洪武七年,容美隶五长官司,永乐五年,复置四长官司,湖广巡抚刘懿议,当时多有擅立名号之土司,而《资丘刘氏族谱》也称:“佷山半瘠,土司事於局中,皆非素封”玉江、麻栗、施都及未明治所者等土司,似属“擅立名号者”一类。
(2)容美及下属五峰、水浕、石梁、椒山等土司管辖和“买管”区。
容美为毗连长阳的最大土司,今长阳西部清江以南的广大地域,属于容美土司管辖之地。容美土司田舜年《世述录》载:其疆域“北六百里,至桃符上,清江河边,巴东县界。其清江以外,插入县治者,军阵不与焉,而粮纳县也。”晏宗杰《平定白溢述略》亦载:“长阳之西南徼及长乐县全境,皆容美旧地也”,又据田舜年所立之百顺桥碑文记载:枝柘坪为其百户。康熙年间,椒山土司刘跃龙称长阳江南王家坪,双古墓,大田坪,鹅颈项,白果树等处田地为其故业,说明今长阳西部清江以南的广大地域,属于容美土司管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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