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间舞中流传最广、最有代表性的舞蹈形式。早在明代《南诏野史》中就有“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清《苗俗记》中也记有“每岁孟春,……男女皆更服饰妆。男编竹为芦笙,吹之而前,女振铎继于后以为节,并肩舞蹈,回翔婉转,终日不倦”。这说明1000多年前苗族芦笙舞即已盛行。也说明女子振铃击节而舞的舞蹈一直延续到清代,与现在多为徒手而舞的情况有所不同。近年来有些地区出现了过去从芦笙舞未有过的妇女芦笙手。苗族芦笙舞大致可分为自娱性、竞技性、祭祀性3种,其中自娱性芦笙舞最为普遍。舞蹈时,芦笙手在队前或在圈内领舞,一般按男前女后的队列,逆时针环绕行进。有的地区还用3.3米高的大芦笙和芒筒伴奏,增加低音声部伴奏效果。每当盛大节日,成百个芦笙,上千的人群,层层环绕跳芦笙舞,气势极为壮观。在“跳花”、“跳月”、“踩花山”等民族节日,青年男女还通过芦笙舞选择配偶,如“讨花带”、“牵羊”等均为表现男女青年相爱的舞蹈。竞技性芦笙舞,在节日期间举行,以曲调多、技巧难度大取胜。舞蹈动作有连续旋转、矮步、倒立、翻滚等。舞时乐曲不中断。有的地区苗族老人亡故,有以芦笙舞祭祀亡灵、慰藉死者家属的习俗。其舞蹈动作沉稳。
鼓点铿锵,舞姿纯朴,表现了山民耕作、狩猎的生活情景,风格粗犷剽悍。表演者虽谈不上有很高的艺术感觉,但从他们演练的舞步中让人领略到的是热情、是奔放、是令人心胸宽阔的想象...
贵州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艺,而多姿的民族舞歩也是精粹。黔东南苗族优美的芦笙舞、铜鼓舞;黔西北的彝族琮琮的月琴和热烈奔放的铃铛舞;黔东北土家族的摆手舞等等都为民族文艺大花园增添了异彩。
芦笙舞是苗族人民祭祖或节日、喜庆的主要舞蹈之一。但由于历史上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等原因,相当一部分苗族村寨已失传,现尚保存芦签舞蹈较好的有交下、巫忙、党道、南宫、反排、番召、革东、宝贡、台盘等地。芦笙与芦笙舞舞在苗族地区的历史源远流长。 芦笙和芦笙舞,苗家人认为它是始祖母创造出来的,象征苗家人的母亲,它的声音也是母亲的声音。芦笙的创造和芦笙舞蹈的起源,传说均源于两位女性。相传远古时雷公山脚有一苗族姑娘长得很漂亮,一天忽然被一野鸡精抢入洞穴中。在姑娘万般无奈之时,连续两天听见洞外有竹管声,姑娘在洞中用口哨声和竹管声对吹,最后被这个吹竹管的青年男子寻声找到洞内,并将分管交给这个女孩吹奏娱骗野鸡精,男孩侍机将野鸡精杀死救出女孩,之后;就将那根救了女孩性命的竹管制成了芦笙。这是芦笙制作的传说。而芦笙舞蹈的起源。传说是某苗寨有一姑娘,名叫葛仰香;长得很漂亮,已与一个穷苦青年相播。
相亲相爱,然而有一财主想去霸占。一天葛仰香与相播双双相约远离他乡。但却被财主知道了,带家丁尾追二人。当追至一山崖时,相播摔下悬崖身亡。葛仰香为此悲愤不已,便在大年初一邀约同伴一起吹空舞蹈,以悼相播在夭之灵。当大家舞蹈至天黑时,葛仰香倒地,气绝身亡。后来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两位苗族男女青年的纯真爱情,每每在过年过节吹芦史舞蹈以示纪念。汉族史籍里也对苗族芦笙文化的生动记载:“参差六竹管,长声黄钟涛,短声清微散,舞来随节旋,吹去别促缓,苗女共苗男,明月花满山。”如今,三大方言的苗族,无论居住何处,仍以芦笙作为本民族文化的一种表现形态。
芦笙的舞曲及舞步,各地大同小异。芦笙舞曲内容可分为礼乐曲、叙事曲、进行曲、歌体曲与舞曲等。芦笙演奏与芦笙舞的形式可分为吹笙伴舞、吹笙领舞与吹笙自舞,前两者吹笙可以是七、九、十一或更多人。吹笙伴舞及吹笙者不舞或在场中小舞,周围男女群众层层环绕舞蹈;吹笙领舞及吹笙者在前边吹边舞,男女群体结队绕圈踏声舞蹈,场面尉为壮观。吹笙自舞指小集体、双个或单个吹笙者用小芦笙表演,亦吹亦舞、舞蹈动作高难,配合默契。芦笙舞蹈动作可概括为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芦笙舞动作表现或庄重肃穆;或节奏紧凑,动作激烈;或轻松明快、活跃敏捷,都因适用的不同而有异。芦笙曲与萨笙舞体现出苗族人民的各种生活与文化形态。
取得荣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126号:苗族芦笙舞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