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少任性两次,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前世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我等到了你,我遇见了你,两次任性,都是因为你,牵着你的手,我们说走就走,不停留。
--题记
早就在许多文章中看到过诸如此类的话语,一场美丽的邂逅,一场意外而美丽的恋爱,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等,很多很多,一直都那么让我向往,让我沉迷,我相信,我也会遇见,我也会说走就走的去旅行,去往那个心里的圣地。
相逢
我们的相遇并不那么轰轰烈烈,也并不那么惊天动地,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那么自然。
人不风流枉少年,在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对感情懵懵懂懂的吧,心里或许对异性有着一种好感,却不会表达,那是恋爱之中最美好的阶段,我们称之为:暧昧。
我也一样,算得上不差的成绩,一手好看的硬笔,一副热切的心肠,加上一缕细腻的心思。那时的我,也确实深得女生的喜欢,可谓是如鱼得水吧,我很享受那种被众人围绕的感觉,却也逐渐的厌烦了这种感觉,年日一日,总是会令人生厌,不是吗?
直到那天,你来了。
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准备,你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静的像一只猫。
恩师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一笑而过,现在,我相信了。
你,就是这句话最真实的写照。你的书香气息,让我着迷。
我不能形容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你伏在桌上,神异的眼眸盯着你喜欢的书籍,长发垂下,你的脸,平静的如一汪湖水,波澜不惊。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吸引着我,让我不断像你靠近,但我很自卑,我发现自己不是那种可以沉下心来静静的人,我怕我的靠近会惊扰了你,与我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大的罪过,这种美,是不应该被打扰的。是的,不应该。
但我还是像你靠近了,我以你的学习不好为借口,像披着羊皮的狼一般像你靠近,企图离你近一点,再近一点,这样我便能更好的感受你的气息,令我心醉的气息。
幸好,我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话题,文字,书籍,音乐,理想......一切的一切,仿佛我们都那么相像,就好像,前世注定。
看你,我的眼神便变得有些痴了,但你还是不觉,专注着你的学习,不顾旁边的一切,留下我孤独的思恋着。
但我却是靠近你了,我相信,我离你很近很近,近的仿佛你就在我怀里,你的气息在我的身上尽情的肆掠,我很享受。
相爱
也许,是因为相逢太过于平淡,所以我们的相爱,才会那么的热烈。
那天,我牵起了你的手,你红着脸,没有抗拒,余晖洒下,你好美。
我们开始一起上课。
我们开始一起吃饭。
我们开始一起学习。
我们开始一起努力。
我们开始一起去做所有的事。
因为有了彼此,枯燥的变得生动,无聊的变得趣味,仿佛天也变得更加蓝了。
我们相拥,让彼此透不过气。
我们想吻,让彼此窒息。
我们相互凝视着对方,仿佛要把对方融进自己的体内。
那时,我们便是彼此的所有。
因为相遇太平凡,所以相恋便热烈。
那天,我们说走就走。
你来了,我去接你,你说,我们去那里吧,那个我们说好的圣地。
好,牵着你,我们便来了。
山水美,你更美。
有了你,哪里都是最美的风景。
悄悄的,我拍下了你欢乐的背影,存记在我的脑海中,永世不忘。
从未有过恋爱的念头,你来了,我便与你恋爱。
从未想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你,奇迹变得可以触摸。
或许我们的故事并不精彩与轰动,但,在我心里,便是传奇。
依然的,我会牵着你的手,说走就走,
不停留。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