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昔日男女婚姻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虽多为自由恋爱,但其联姻程序和婚姻仪式仍基本沿袭以往古老的一套。 无论是老式、还是新式婚姻都必须经过议亲、定亲、求亲、娶亲等四大程序。
议亲:老式婚姻,是由媒人按“门当户对”的观念或受某一方所请,登门议亲,俗称“撮酒喝”,有“成不成,酒三瓶”之说。如果双方家长认可,便请算命先生为子女算命,测八字,看是否相合,称为“查八字”或“合八字”。新式婚姻,则是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心许后,先由男方请一关系较好的人到女方家中提亲,虽为形式,但非有不可,因有“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的传统习惯约束,否则会遭世人非议。
定亲:经媒人说合、双方家长应允后,男方家中便选定吉日宴请媒人。在宴请媒人时,必须请自家族戚作陪,以作为儿子定亲的证人。这次宴请,称之为“瞧家”、“喝酒”或“喝准盅”。
求亲:男方宴请媒人,请其前往女方家中转告自己结婚的要求,谓之“启媒”。待媒人征得女方家长同意后,男方再次摆酒席,宴请女方家长和媒人,俗称为“吃求亲饭”。
娶亲:“求亲饭”后,男女双方各自筹备婚嫁,在此期间,男方必须向女方赠送彩礼。以往的彩礼,多为一般衣料、鞋袜和少量现金等;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多为高档服装、皮鞋、金项链、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及现金。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称之为“下聘”。然后,由男方择定良辰吉日,请人用花轿或小汽车将新娘迎回家中,举行结婚仪式,称为“拜堂”。澡河一带,则有新郎亲往新娘家中迎娶之习俗。
县内婚姻礼仪繁多,主要的礼仪有:
送喳口粑:这是男方请求女方家长允嫁的一道大礼。礼品主要以糍粑、面馍为主,还必须有糖、酒、肉、衣料等。其中,糍粑、面馍的数量很大,刘集一带有“粑粑馍馍八大百”,宣化、吕王一带有“粑馍一千八”的规定之数。
送端阳(或送中秋):是婚礼中,男方给女方家送的最重要的一道礼。如果婚期上半年,则送端阳节礼;婚期在下半年,则多为送中秋节礼。这道礼,女方家有多少家亲属、亲戚,男方就必须送多少份礼物。其礼品中有肉、糖、糍粑、点心及衣料等,称为“送端阳”或“送中秋”。
取庚贴:又称为“要年庚八字”,是男方到女方家中要取女方的生辰时间时,必须送给女方家长的一道礼,礼品一般为肉、糖、烟、酒等。
送日子:在婚期选定后,男方用衣料将写有结婚日期的红纸条包好,再备礼品,一同送往女方家中,称为“送日子”。
犒匠礼:在女方家请工匠制备嫁妆时,男方要备烟、酒、茶、鱼、面条及其他多种素菜,送往女方家中,以作招待工匠之用,称之为送“犒匠礼”或送“咽饭菜”。
上头礼:在婚期前几天,男方送给女方出嫁时嫁妆用的物品等,称为“送妆奁”或“送上头礼”。
送大礼:是结婚前一天,男方请人到女方家中搬运嫁妆时,送给女方家一道重礼。礼品有:两块各重约10斤的猪肉,称为“爷娘肉”;两条重5斤以上的大鲜鱼,称“对子鱼”;一只重约20斤的大猪腿,称“猪肘”;一只重10余斤的大羊腿,称“羊肘”。此外,还有面条等。这道礼又称为“打肘”,是结婚前最后的一次礼。
回门礼:是婚后新娘偕新郎第一次回娘家时,所必备的一道礼,礼品与“端阳节礼”或“中秋节礼”相同。这次新郎、新娘上门做客,称为“回门”,所带礼品称为“回门礼”。女方家须宴请亲房叔伯及亲戚,谓之“喝回门酒”。所有参加宴请的人,都要接受一份“回门礼”;并分别请“新客”(即新女婿)上门吃酒席,还要送给“新客”一份礼物(衣料或钱),称为送“上门礼”。至此,所有婚姻礼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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