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敬(1638年-1712年),原名陈敬,字子端,号说岩,晚号午亭山人,现山西省阳城县皇城村人,入仕五十三年。历任康熙朝经筵讲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陈廷敬文功底深厚,有思想,见地深远。他诗宗杜甫,语多沉郁顿挫之气。
陈廷敬以清廉正直闻名。先后任职于礼部、吏部、户部、刑部等重要部门,长期担任侍读、侍讲学士,直至文渊阁大学士。在掌管户部期间,陈廷敬曾爬梳积弊,令钱法一清。他发现,当时一些奸商纷纷毁钱铸铜,使制钱数量日减而质量日差,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基石,于是提出制钱改重就轻,并停收采铜税,以增加铜源,杜绝毁钱铸铜的现象。这一举措无疑有利于维护币制稳定。在掌管吏部时,陈廷敬要求考察督抚须以养民教民为称职,督抚保荐州县官吏,无加派火耗、无赎货诉讼等劣迹的方才获准。在担任左都御史时,陈廷敬发现云南巡抚拖欠国家军用钱粮90万两,便毫不姑息,令部严惩。一时之间,京城内外官吏为之惶恐,吏治得以整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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