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春时读到日本国民诗人谷川俊太郎的《春的临终》,深深地喜欢。这份喜欢伴随着红红绿绿的生命复兴贯穿了整个春天。好像2015年的春天只是为了验证一个诗人笔下的致意是多么正确。等到春天临终时,迫不及待的,再次把诗翻出来从头咀嚼,更加清醒地喜欢上这一首,以及喜欢上写诗的人。
在百度资料中看到谷川俊太郎有一张照片,两鬓已渐稀少的白发,光光的头顶,一只手托着脸,眼睛那样好看,笑得那样甘甜,没有沧桑的悲伤。宛如就坐在你的对面,喝茶,看窗外的园子。从未见到一个老人笑得像他这般清澈迷人。
而读他的诗,感动得一不小心就要流下眼泪。你闭着眼,而诗帮你睁开眼睛。好像赶了很久的路,他笑着提醒你,歇歇脚吧,抬头看看明蓝的天空,天空有小鸟正在自由动情地唱歌。忽然一下子,你想起已经遗忘很久的生活的真谛。
“我把活着喜欢过了/先睡觉吧小鸟们/我把活着喜欢过了”
以前,对春天没有鲜明的喜欢,觉得春天明艳又轻浮,四个季节里,只偏爱秋天。以前,也总对人生不经意,以为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一味地喜欢“来日方长”这个词,以为人可以慢慢相爱,风景可以慢慢收集,喜欢的都不用太用力,反正还有大把的时间虚度,最后的归属,总有一天能爱得清清楚楚。所以只对朝朝暮暮的今天留意,时间,随便它流逝。
这一个春天,前所未有地喜欢起来。喜欢倒春寒时柳枝儿就已经绵绵软软地垂着,一点点浮上了绿。飘柳絮时,脸上痒痒地长疙瘩,这烦恼也变得不再是烦恼,只是春天的一个独特记号。喜欢花开得独自寂静,但开得绚烂热闹原来也这么好看。每天都去园子里看一遍花开,不同的花,不同的景致,同样的好心情。若是会做些花酿该有多好啊,有时想。雨夜里惦记着它们,不知第二天变成什么模样。
这春红太匆匆。林黛玉葬花伤怀,“一朝春去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以前会随着她一起感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现在想,花不比人,一期败了,还有来期。人与它一期一会,珍惜每一期的美景,便是最大的情意。放开襟抱想,明年它还会随着东风再度归来。春尽了,自然有夏,什么样的季节看什么样的风景,夏天自有夏天的另一种季节哲学。
就像一个美梦。临终了,记取,别过,待从头,再相对。生命中因为有几十个轮回的春天,真是说不出口的幸事。以后的每一个春天,都会比以往更加欢喜。因此,是这样的喜欢活着,花自飘零水自流,人间一春到一秋。要喜欢它的每一刻,才能说是喜欢过了,我想,我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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