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在春秋战国时期为东胡活动之地。
汉代初,隶属幽州刺史部辽东郡,仍为东胡活动地区。东汉末年,鲜卑族强盛起来,本地区为鲜卑活动地域。
南北朝时期为室韦活动地区。隋唐时期为霫的活动地区。唐总章二年(669年),隶于居延都督府;唐元和十五年(820年),隶属于室韦都督府。辽代属上京道泰州金山县。
金代为临潢府路泰州辖地,军事上归东北路统军司节制。
元代属辽阳行省泰宁路。
明代初为泰宁卫辖地,隶属大宁都司。永乐四年(1406年),在今乌兰浩特地区增设木答里山卫,旋归该卫所辖,改隶于奴儿干都司。
清代活动在今乌兰浩特市境一带的是科尔沁蒙古。崇德元年(1636年),漠南蒙古统一,十六部四十九蒙古封建主承认后金皇太极为蒙古可汗。清对蒙古地区拆部编旗,科尔沁部因较大而划分为6旗,分左右两翼,每翼3旗,乌兰浩特地区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亦称札萨克图郡王旗,简称札萨克图旗)境内,归该旗领属。
康熙三十年(1691年),札萨克图旗第三代郡王鄂齐尔在今市区内修建家庙,当地群众称"王爷庙",并把该庙所在地亦称为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区)。
在中华民国时期,按照中华民国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年)八月十九日发布的《蒙古待遇条例》规定,盟旗设置及蒙古王公"原有之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1929年东北军在王爷庙设置兴安屯垦公署第一垦殖局,该局曾将王爷庙改称"兴安镇"。
在东北沦陷时期,1932年,日本侵略者和伪满洲国政权在王爷庙设置兴安省,领兴安南、兴安北、兴安东3个分省(后增设兴安西分省)。是年,兴安镇改称王爷庙街。
1934年12月,撤销兴安省,同时将兴安4个分省直称为省。
1935年,兴安南省公署由郑家屯迁至王爷庙街。1943年,在王爷庙街设兴安总省。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15日,在王爷庙街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兴安盟政府,4月,以上两府撤销。同月,成立王爷庙街公署,归西科前旗领导。28日,在王爷庙街成立兴安省政府和兴安盟政府。8月,王爷庙街公署改为王爷庙街政府,直隶于兴安盟政府。
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街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25日,撤销兴安省政府。11月28日,王爷庙街改称"乌兰浩特"(蒙语,汉语意思为红色的城市),并升格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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