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庆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任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
地方治绩
范仲淹出任泰州时,征调民众4万多人,重修捍海堰。自天禧五年(1021年)至天圣四年(1026年)完成,新堤横跨通、泰、楚三州,全长约200华里,不仅当时人民的生活、耕种和产盐均有了保障,还在后世“捍患御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地人民将所修之堤命名为“范公堤”,遗址迄今犹存。
景祐元年(1034年),苏州久雨霖潦,江湖泛滥,积水不能退,造成良田委弃,农耕失收,黎民饥馑困苦,范仲淹出知苏州后,根据水性与地理环境,提出开浚昆山、常熟间的“五河”,将积水导流太湖,注入于海的治水计划。范仲淹以“修围、浚河、置闸”为主的治水经画,不但获得时舆的赞扬,还泽被后世,自南宋一直至元、明的两浙职守,都依照这个模式去整治水患。
实施新政
庆历三年(1043年)八月,范仲淹针对内忧(官僚队伍庞大但行政效率低)外患(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的现状,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纲领,主张澄清吏治、改革科举、整修武备、减免徭役、发展农业生产等,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举等各个方面和领域。新政实施的短短几个月间,政治局面已焕然一新:官僚机构开始精简;科举中,突出了实用议论文的考核,有特殊才干的人员,得到破格提拔;全国也普遍办起了学校。
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以夏竦为首的反对派攻击革新派为“朋党”,仁宗外放范仲淹、富弼等大臣,改革遂以失败告终。但新政虽只推行一年,却开北宋改革风气之先,成为王安石“熙宁变法”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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