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好支书—李元龙

家乡区县: 南京市六合区

李元龙(1956.6~2003.8),南京六合竹镇大泉村人。1956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1975年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生产队会计、村农技员、团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工业公司副经理、经理。1999年3月,他服从党组织安排,到泉水乡长庄村任党支部书记。2001年3月,长庄村与大泉村合并成立大泉村,李元龙任大泉村党支部书记。到任后,他带领全村父老乡亲艰苦创业,锐意进取,把一个贫困落后村变成镇、区致富先进村。其本人先后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和区优秀共产党员。由于长期劳累、积劳成疾,不幸身患胃癌,医治无效,于2003年8月27日去世,年仅47岁。

“万事民为先”,李元龙始终把为民办实事放在首位。1999年3月,李元龙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离开工业公司经理岗位,到全区最贫穷的长庄村任党支部书记,他从村民急盼解决的事情入手,当即果断做了三件实事:一是狠刹吃喝风,规定村组干部开会一律不招待,对外招待订标准,超支自付。二是清理财务账目,逐组检查账目,秉公办事,得到村民拥护,改善了干群关系。三是减轻农民负担,改雇人看水为村干部义务看水,使每亩水费从130元降到35元。在担任村支书四年多时间里,他带领村民新修一条5公里长的水泥路,把连接10个村民组的羊肠小路变成5.2公里的石子路。筹集3.5万元翻建长庄电灌站,一次可灌溉850亩农田;带领村民平掉7座土地庙、87座坟头,改造和方整化农田1600亩;种植意杨1300多亩10万多株。先后兴办村企业3个,修建电灌站2座,偿还村级债务23万元,使全村人均收入从2001年的2200元升至2003年的4200元。李元龙家境并不宽裕,月收入仅有千元左右,却多次垫资为贫困村民解决生产启动资金,帮助贫困户盖房、治病、添冬衣,还为20多位面临失学的儿童垫付学费,累计垫资近3万元,而自己却因为治病、孩子上学,欠着七八万元的债务,直到去世时,仍没有给家中留下分文存款。自家住的是20多年前盖的旧房子,用的是结婚时置办的家俱,唯一值钱的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在他心目中,“老百姓比天大”、“老百姓为衣食父母”、“当干部就要多做造福人民的事”。

李元龙去世后,中共江苏省委、南京市委、六合区委先后作出向李元龙同志学习的决定。2003年9月,中共南京市委作出追授李元龙同志“农民的好支书”称号的决定。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以及省市区多家宣传媒体都作了李元龙先进事迹报道。2003年9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村支书李元龙为民尽瘁的感人事迹应予宣传表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10月4日批示:“宣传李元龙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推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潮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贺国强10月6日批示:“李元龙同志作为一名农村基层支部书记,为民尽瘁,事迹感人,值得我们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学习。”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组织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团12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会,会后将李元龙等6人的感人事迹在全国各地巡回演讲。10月20日,竹镇镇中心小学四(2)中队,被南京市有关部门命名为“李元龙中队。”11月10日,第三届全国村长论坛组委会邀请“李元龙先进事迹报告团”到昆明作报告,参加论坛的500多名与会代表发出向李元龙同志学习的倡议书。与此同时,省市区有关部门投入专款,建造“李元龙纪念馆”、营建“元龙意杨林”,并建一尊李元龙塑像安放在大泉湖南端。省市有关部门专业作者先后创作、编排、拍摄12集电视剧《李元龙》、扬剧《大泉魂》、话剧《大泉作证》等,十多名省市区著名词曲家分别创作6首宣传李元龙先进事迹的歌曲。省市宣传、出版等部门及时编写出版《农民的好支书李元龙》、《100个人眼中的李元龙》等书籍。11月17日,“李元龙同志先进事迹展”在雨花台烈士陵园出展。省市委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上门看望慰问李元龙亲属。

陈娟(2014-05-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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