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曲周 曲周县署

家乡区县: 邯郸市曲周县

      县署,又名县治,俗称“县衙”,即一县之治所,近代以来则改称为县政府,老百姓则称之为“县衙门”。县署同时亦包涵了历代政府的规格及制度。曲周县署在城内东街。 建立及发展 汉唐宋前期,曲周县城故址在今邱县古城营,时代杳渺,因此当时县署的情况已不可考。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迁今址。此后直到金元时期,县署情况,几无记载。对于曲周县署的详尽描写,始于明朝。明世宗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知县杨文欣建,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知县王锐重建,大堂幕厅及六房、仪门、大门建谯楼于上。后屡有增修。嘉靖十一年知县皇甫汸、十五年知县张鹏翼,二十三年知县雷鸣相相继增修。清代顺治年间知县李时茂,乾隆年间知县劳宗发、同治年间知县王延桂等也对县署进行了修葺。 主要布局及建筑 曲周县署的主要建筑是,最南端是一面东西向照壁墙,照壁也叫影壁,古称萧墙,是中国建筑的独特形式,它能挡住外人视线,使外人不能对里面的办公人员一览无余,从风水上讲它有“避邪”的作用,即不冲,民间大户人家也常用。照壁的东西有两尊石狮子。 照壁的北边正冲的是谯楼,谯楼是类似城楼的建筑,有拱形的门楼和大门。谯楼门上镶嵌一块巨石,上书“曲周县”三个大字。谯楼里面悬挂巨钟,昏晓撞击。全县的时间以此为准。谯楼为清世祖顺治十一年知县李时茂重建,清圣祖康熙年间知县崔湄改造,雍正十年张若岩重修。谯楼的东西两侧即在乾隆时期“前翼以快手房,其旁见马快班房”,各三楹,后期则分别是快手房和捕快房。快手是旧时衙署中专管缉捕的差役。捕快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这里是他们的办事场所。 谯楼的北边是大门,为县署的正门。再往北是仪门,仪门是旧时衙署、府第的大门之内的门,具有“威仪”,成为仪门。按《辞海》解释:“仪门,明清两代称官署大门之内为‘仪门’,取有仪可象之意。”仪门是县令到任,迎送上级官吏出入之门。仪门的东便门为“人门”、“生门”,人们通常出入此门。西侧便门为“鬼门”、“死门”,古代为解押死囚犯出入的,平时是关闭的。在仪门与谯楼之间,是一进院落,在东侧是土地祠。“土地祠在县治仪门东”,同治《曲周县志》第六卷的《坛祠》中的“土地祠”条下的按语说,“土地之神未详其始,盖即社也”,“俗又称土地公公、土地婆婆者”。仪门西侧有一院落,成为囹圄所,在整个县署内位于西南方向,也就是曲周县的监狱,监狱分男监和女监,用以关押犯罪人员。狱门向东,虎头形,监狱上方,设置着天网。曲周监狱“地颇狭隘”,“墙垣卑庳(bei)”,囚犯“勤桎梏”,“暴露暑湿均所不免”。清乾隆时期知县劳宗发撰有《囹圄图说》有所说明,该文收录在《曲周县志》的“建置”部分。“狱神庙在县治监内”,监狱内还设有狱神庙。 仪门上有突出的前阶的平台即月台。其台阶,也叫作丹墀。这里是知县举行礼仪和接见群众以及节庆时接受百姓朝贺,每年正月的元宵节时“闹社火”、“舞龙灯”、办“灯棚会”等娱乐活动,各个表演队伍都是从县内各街衢社屯聚集到这里,经知县批准,发“赏钱”后,方才正式开始,从这里出发,只到高潮。体现了官民同乐,休戚与共的政治理念。 仪门的北边是戒石亭,也称戒楼,位于县署大堂的前边。戒石是宋代以来立于地方官署中刻有警戒官吏铭文的石碑。戒石亭是加盖在戒石上保护它的亭子。戒石的正面大书“公生明”三个大字,背面则书写的戒石铭则为“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公生明”作为官场箴规,意为公正方能明察事之本末,即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偏生暗”,知县坐堂理事,北向的铭文16字抬头可见,以提醒其秉公办事,若徇私枉法,天理不容。历代官员都把修身立德作为为政之道,书写在官衙的醒目之处,耐人寻味,令人赞赏。对现在的干部和群众也有着积极意义的教育作用和借鉴作用。 戒石亭的北边正对着是县署大堂,大堂也叫公堂,正堂,为曲周知县办事或审理案件的正厅。历任曲周知县都在这里从事审理刑事案件,举行重大典礼,迎送上级官吏,接受圣旨等政务活动。大堂的两侧有一幅对联,其内容为“三尺无私任情任理须念阶前赤子,寸心难昧为仁为诚当看头上青天”。显示执政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执政为民的愿望。 县署大堂的东侧是库楼,西侧是收粮所。在大堂和仪门之间,东西两边(两翼)各有一排廊房,是县衙的职能办事机构,六房,也称吏曹。东边是吏、户、礼房,西边是兵、刑、工房。吏房掌管官吏的选任、述职、提拔、分配等事宜;户房主要掌管赋税、户口、劝农等事;礼房掌管礼乐、祭祀、宴乐及学校贡举的政令等事;兵房负责武官的提拔、选用、考查、兵籍、军令等事宜;刑房负责缉拿盗贼;工房负责地方工程的营造。县衙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其首领由知县指派小官吏担任,称为书吏或承发吏,直接对知县负责。六房既是明清时期政治的体现,也是当时思想文化的潮流。在六房的前边,各有一排小一半的房舍,称为皂隶房。皂隶是旧时衙门的差役,供长官传唤。 在县署大堂后边是县署的“二堂”,名“思补堂”,顺治年间,知县李时茂改为“逶蛇(迤)堂”。“思补”的意思勤于政务,赢得时间,挽回损失的意思。“逶蛇”的意思是“顺应自得”,无为而治的意思。后又改为“思补堂”。这两个堂名都体现了当时执政者的一些理念,在今天还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二堂的东侧是库房,西侧是寅宾馆。寅宾馆,即客馆,类似现在的官方招待所。寅宾馆,原来在县署左前方的土地祠东边,仪门之东。乾隆年间,移建现址。这个地方也名“松树园”,过去这里曾经有数十株参天的古松,环境格外雅致。 思补堂的北边又有一层门,名叫宅门,宅门的后边是县署的三堂。三堂名曰“协中”。“协中”是符合中庸之道;适合,合适的意思。该词出于《尚书·大禹謨》:“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清嘉庆年间,知县刘沄在三堂西建客厅,叫作“花厅”,是一处幽静的院落,其内花草虫鱼,凉亭小桥,假山矗立。这座假山,是一块典型的太湖石,多孔,漏透,即传说中曲周“三山不见”中的一座山。假山上有历任知县的题款、印章以及来曲的名人的题词等。在政务清闲之时,曲周知县也常常邀集县内的一些名流、达官、绅士、寓贤、乡老等在此集会,或吟诗,或作文,谈古论今,纵横天下,可谓情趣盎然。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还有人曾经见到着这架假山,不过被转移到县署的西南方向,后来不知所踪。 三堂的北边是内宅,为知县宅。为知县及其家眷住的地方。正房称为“上房”,后面有一座“后楼”,为整个县署的最高点。知县宅位于县署最后方,体现了“前堂后室(寝)”的理念。段玉裁在注释《说文》时说,“古者前堂后室”。 在县署的东吏曹的东半部分有一处院落,叫作马厩(jiu),原名“公厩”,是养马的地方,也叫马棚。马厩的最北方是马神庙。前方还有萧曹祠。萧曹祠是祭祀西汉时萧何、曹参的庙祠。萧、曹二人本都是衙役出身,后辅佐汉高帝刘邦成就帝业,先后官居宰相,成语“萧规曹随”就是说的他们的典故,是封建时代官吏的榜样,故旧时县署中多建有萧曹祠。萧曹也是县衙内的保护神。 与马厩相对应的,在县署的西吏曹的后面有一处院落,是典史宅。典史,官名。元始志,明清沿志,不入品阶,即“未入流”,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薄,则典史兼领其职。典史宅的建筑格局整体为坐西朝东,体现了其辅佐知县的内涵。 现存最早的编纂于清顺治十三年的《曲周县志》中的《建置·县治》的序言中写道,“公署所以听政而出治,虽无取壮丽,决不可以草陋居也。郭林宗逆旅一宿必扫地而去,官署倾攲,得无乘堂之惧手。子瞻记凤鸣驿足以观矣。故不传舍其官者先,白不传舍官署始”。 县署方位 曲周县署坐北朝南,中轴对称,总体呈北高南低,逐步抬升,且地址完全处于曲周老县城的中心点上,整个建筑群严格按照明清两代的官衙建制和堪舆学说而建,体现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衙后邸,监狱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其建筑布局与《明史·礼志》、《清会典》所记载的建筑规模完全相符。 署内历史故事 曲周县署内各院落开阔幽静,气氛肃穆。在老百姓之间,还流传着很多关于县署的传说故事。丈杆即是其中一例,丈杆是悬挂在大堂的两个柱子之间的一种杆子,因为县衙两个柱子之间的距离整整一丈。民间若发生土地、宅基纠纷时,则迎请公堂的丈杆,进行测量,才算公正、公平。在审理案件时,据说大堂通常是审理一些刑事案件,民众还可以去听堂,以示审判的公正。二堂是审理一些社会上的风化案件,因为这些涉及到一些个人的隐私。在二堂断案时,知县通常是给原告、被告讲一些三纲五常之类的内容,用伦理道德来教育他们,从而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一般很少动刑,除非当事人冥顽不化,痴迷不悟,但靠说教不能解决问题方才动刑。至于三堂,则威力更大,三堂可以审判皇上、娘娘。县署还是存放县里的文牍档案的集中地方,历代镌刻的县志的雕版也储存在这里。 署内文化 曲周县署内有着丰厚的文化内涵,每个院落,各个大堂上都有精致的砖雕和石雕,大堂及各个廊柱上都镌刻或悬挂着意涵深刻的楹联,各大堂及门楹上悬挂着为数众多的匾额,遗憾的是其中的很多内容都已经失传了。曲周县署自北宋后期迁移今址后,历经金元明清民国近千年的时间,有名可考的曲周县知事(民国后为县长)有二百多名,他们都在在曲周留下了不朽的芳名,其勤政为民的事迹至今还是流传。封建时代在任官制度上实行的是“回避本省”制度,因此鲜有本省籍人士出任本省县职的,出任知县的,基本都是外省人士,有山东、山西、湖北、广东、浙江、贵州、辽宁、陕西等多个省份,清代还有些旗人(满族)。他们都能严以自律,爱民如子,令人敬佩,后人将他们作为廉洁的官员记录在《曲周县志·宦绩》中,对其做了最好的评介,正如乾隆版县志的编辑者王今远说,“一行一事著实可以喻于时”,即他们的事迹、作为值得后任官员借鉴;同治版县志的编辑者刘自立也说,他们“琴鹤而来,冰玉而去”,“德化入于人心,阴雨流为膏泽”,“善政善教,流风未泯”,不会因时间的长远而泯灭失传,以史为鉴,值得后人的学习和发扬。 曲周县署在历史上每次修葺,都是重大的事件。各个版本的《曲周县志》的艺文部分就收录相关的文章记录。其中有本县人宋欧的《重建县治大门谯楼记》,知县浙江钱塘人劳宗发的《重修曲周县署碑记》,知县山东诸城人王延桂的《重修县大堂记》等几篇,都是研究曲周县署演变的重要资料。在这些文章中,都阐释了“居官犹传舍”且以“廉俸为之,不以丝毫累民”的理念。从历史上数次修整理的次数和规模来看,统共在数百年的时间里,曲周县署的修葺也不过是数次之多,平均几十年甚至百年才修葺一次,充分体现了“官不修衙”的中国文化传统。 县署发展历程 曲周署历经风雨,饱经沧桑。明末,李自成的闯军的一支曾经占据曲周,对县署进行了很大的破坏。清代后期的同治辛酉年,山东发生旗军匪乱,曲周城陷,被“焚毁一空”,同治二年知县王延桂重修仪门、戒石亭、东西吏曹,中大堂,左库房,右柬房,三堂前宅门,后知县宅。三堂之西称为“签押房”,再西花厅,南北统称“幕宾房”。截止到同治八年,拙于财力,“大门、谯楼、二堂暨库楼未及修”。 进入民国后,曲周县署仍为曲周县政府所在地。随着政局变革,整体改革,各房舍改作他用。库房改为征收所,柬房改为司法警察所。签押房改为收发处,西花厅为分科办事处,幕宾房改为秘书处,各科长无定所。戒石亭、东西吏曹、大门上谯楼俱废圯。日军据曲期间,这里是曲周县伪政府的所在地。抗日战争后,曲周县改称企之县,县政府也曾驻扎此地。1950年后曾作为曲周县人民委员会、县中学、文革期间为革命委员会驻地。上世纪七十年代���,在东街东头路北广场新建,县政府成为曲周县招待所。现为曲周县公安局办公处所。曾经大堂庄严、楹联林立、古树参天的曲周县署现在不复存在,不免使人扼腕叹息,仅有一株古老的石榴树还在茁壮成长,似乎还在诉说着昔日的辉煌。

 

刘小小小梦(2014-05-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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