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第幼年时,父死家贫,母亲王氏在艰难竭蹶中,咬牙送子读书。虽然家里穷得每天只能买三文钱豆渣作菜,但她仍对刘光第督学极严,刘光第亦发愤读书,往往是三更回家,鸡鸣即起。光绪六年(1880年),二十一岁的刘光第参加县考,为案首(童子试第一名),得到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得以继续攻读,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二十三岁中举人,二十四岁中进士,授刑部广西司主事。
刘光第纪念像
刘光第纪念像
刘光第在刑部供职达十余年。此间,他在北京南西门外修复了一座废圃和几间旧合作为寓所。那里风景诱人,屋外柳树下有一醴泉,泉水清澈如珠,蜂蝶翩翩而至,环境十分幽静。刘光第居此期间,除上班例行公事外,不交往权贵,不应酬筵席,常是闭门读书,埋头著作。在刑部任职十多年,京中知道他的人还很少。当时刑部受贿成风,刘光第却从不接受,而且办事十分谨慎,一丝不苟。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贿某案.要他“枉法之”,遭到拒绝,因而得罪了上司,失去升官的机缘。这使刘光第看清了朝政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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