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长江外滩拆迁安置政策

家乡区县: 湖北省武穴市

      武穴市长江外滩有土地、规划、房产三证之一的居民居住的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二种方式,如果是外滩移民私人住宅,还可以选择拆屋还基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一、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由武穴联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被征收房屋依法进行评估,以货币形式一次性给予补偿。

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市政府提供安置房,按照房产局依法认定的面积以1比1的比例进行调换。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一套安置房面积的,价格补差按照经适房价格每平方米2180元执行。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一套安置房面积的部分,价格补差按照市场价每平方米3225元执行。合法的附属物、构筑物和房屋装修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安置房地点在戴家小区经适房,户型90平方米左右。目前安置房已经建成,房产证由房产部门统一免费办理,水表、电表、有线电视由戴家小区经适房项目部负责安装到户。 每栋搬迁费1500元,过渡性安置费按照每栋房屋每月500元,一栋房屋多于一户的,每多一户每月增加300元。过渡期三个月。

三、拆屋还基:1、地基面积价格补差:政策内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92元补差,超过国家规定14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76元补差,超过2003年移民建镇政策部分,按照2200元/平方米补差。2、新地基安排政策:一是所拆旧屋建筑占地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依据2003年移民建镇政策安排连一地基。若所拆旧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55平方米小于70平方米的,可选择安排连二地基,新地基建筑占地面积大于旧房建筑占地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2200元补差,其它面积补差按照192元/平方米补差;二是被征收房屋建筑占地面积7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2003年移民建镇政策安排连二地基。若所拆旧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88平方米小于100平方米的,可选择将连二地基换成两个连一,新地基建筑占地面积大于旧房建筑占地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2200元补差,140平方米以内的其它面积按照192元/平方米补差,4平方米按照576元/平方米补差;三是被征收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安排连三地基(连一加连二);3、新地基地点安排在景阳小区及景阳小区对面26号路以北位置;4、旧地基面积认定:以所拆旧屋土地证上的建筑占地面积为准(涉及平垸行洪和黄广大堤加固对象的,由国土部门和堤防部门联合认定);5、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按照2003年第三期移民建镇拆迁补偿标准,每户1.5万元,每栋房屋内户数以第三期移民建镇核定的档案为准。同时,考虑物价和房屋建设成本价上涨比例,合法、合规建筑物按每平方米190元标准给予奖励。搬迁费按照每栋住宅1500元标准执行。5、地基选择和新房屋建设形式: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选择新地基。新房屋建设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用地的要求,既可以由拆迁对象自行建设,也可由拆迁对象出资由武穴办事处负责统一建设。新安置点公共设施由市政府出资、武穴办事处建设。原房屋土地、房产等证件收回后,由指挥部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应免费办理相关证件。水、电开户由指挥部负责免费办理。6、过渡安置费:标准为每栋房屋每月500元,一栋房屋多于一户的,每多一户每月增加300元,过渡期定为一年。

海之微笑(2015-05-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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