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马铃薯发展的总体思路及对策

家乡区县: 乌兰察布集宁区

促进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及对策

        总体发展思路:发挥优势、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加速发展;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培育龙头、壮大基地、强化外销、创造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脱毒种薯、加工专用薯、食用薯基地。

        1、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马铃薯产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马铃薯产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要做大做强这一主导产业,始终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立于不败之地,还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许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深刻反思我们在马铃薯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要敢于面对错误和失败,接受教训,迎接挑战。要把我市马铃薯产业化发展放在全国的整个发展格局中进行分析研究,从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结合当前我市马铃薯生产实际,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各项政策一定要具备长期性、延续性、可操作性。要建立市、旗县、乡镇三级管理机制,把此项工作纳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动态考核。此外,马铃薯产业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级政府要组织和协调农业、科技、发改委、财政、扶贫、水利、农机、金融、电力、交通、商务、工商和税务部门切实为马铃薯产业的各项工作给予有力支持。

        2、政策扶持,落实到位

        为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有序、高效地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积极协调帮助,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环境,给予政策扶持。

        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特别是在龙头加工企业的兴建、基地建设和储窖、市场建设上多引进项目和 资金,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在项目审批、资金信贷、配套服务、税收上给予支持和方便。

        二是要加强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品种更新换代的步伐。对种薯生产企业要予以资金补贴,不断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种薯质量。对于应用脱毒薯原种的农民实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自觉应用优质专用品种,促进种薯的推广普及。

       三是要重用科技人员,发挥专家和中高级知识分子的作用。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增加科研经费,提高经济、政治待遇等优惠政策,使他们留得住,用的上,不断加强科研力量,逐步培养和扩大从事马铃薯研究与开发的专家队伍,为马铃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把扶持马铃薯产业化的各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扶持马铃薯科研、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龙头加工企业。

        3、加大投入,改善科研

        今后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狠抓马铃薯的科研工作,要依托市农科所马铃薯研究中心,成立马铃薯课题科研小组,重点加强各种专用马铃薯新品种引进、选育工作,特别是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专用马铃薯新品种。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全市马铃薯产业发展后劲,所以要集中财力、人力进行公关研究。同时要研究推广高水平的栽培技术,以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产量、品质和合格率,创造最大的效益。为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要加大科研投入,财政部门每年要将一定的研究经费列入预算,作为马铃薯育种、引种、栽培试验的科技支撑经费,以科技带动产业的迅速发展。

        4、加强宣传,扩大知名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马铃薯的知名度,政府及业务部门要加强马铃薯宣传工作,应不失时机地对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品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做大量的专题宣传报道。此外,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经费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等举办的有影响力的马铃薯专业会议,充分利用这些学术交流、信息沟通、扩大影响的机会,让更多的马铃薯研究同仁了解乌兰察布市,认识乌兰察布市。随着我市马铃薯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再一次在我市举办全国的马铃薯年会,重树我市在全国马铃薯科研与生产领域的威望,吸引国家有关项目对我市的倾斜,以此带动全市的马铃薯产业向优质、名牌方向发展。同时要积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争创知名品牌,增强产品进入市场的优势。

        5、加强种薯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种薯质量

        由市马铃薯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专门的、具有实质性技术权威的市种子管理站、市农科所从事这项工作。建立种薯档案,实行种薯生产的市场准入机制和淘汰制度,对那些以次充好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取缔,强化竞争机制,促进质量的提高。一是要强化队伍建设。要抽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马铃薯产业化质量检测组,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提高监测装备水平。要完善监测监督制度,推行“谁检测,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的,要取消检测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给予严肃处理。要规范检测方法,对组培苗、原原种、原种抽检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二是要强化“三证”管理。种薯生产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只有具备生产资格和生产条件的单位才能从事种薯生产。其整个生产过程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质量检验监督。生产的种苗、种薯必须经检验合格获取检验报告后方可进入销售环节。凡检验不合格种苗一律销毁,感病严重的不合格种薯要坚决淘汰,感病轻微的种薯要以商品薯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种苗、种薯进入销售、繁育环节;三是要强化种薯生产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种薯生产档案,对种薯的产地、生产方式,以及储存、调运的整个过程,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种薯生产质量信誉。

       此外,为充分发挥当地种薯生产优势,将乌兰察布市打造成中国的“薯都”,我市还计划引进山东希森集团,建设47万亩原种薯繁育基地,依托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快速提高种薯生产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合格种薯。基地建成后除可满足全国一级种薯需求外,还有望打进国际种薯市场,特别是东南亚一些不具备种薯生产条件国家的市场,力争把乌兰察布市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

       6、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企业与基地双赢的目的

       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继续狠抓招商引资和扶持龙头企业的工作,特别是通过项目引进建设一批马铃薯精深加工企业,如商都县旭美薯业等,在我市形成一个企业间良性竞争的环境,提高加工专用薯的转化能力。通过进一步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合同的约束力,采取企业 基地的形式,努力使加工专用薯全部实现定单生产,使企业和基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双方都无后顾之忧,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双赢。为进一步完善加工专用薯基地建设,保证原料的供应,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建立生产基地。一是租赁农民的土地,企业自主经营;二是实行反租倒包,由企业提供生资和生产费用,派专人管理。三是企业为种植大户和农户提供部分生资和生产资金,并与他们签定生产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四是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贩运大户的作用,为企业代收原料。

        7、改善种薯贮藏条件,加强贮藏技术研究

        要通过引进资金,建设一座储量为30万吨的高标准种薯气调储藏库,使优质脱毒种薯腐烂率由目前的10-15%下降到5%以下,这样每年可减少损失3万吨,挽回经济损失3360万元。同时要重点研究种薯储藏过程中质量与效益问题。

wuting(2015-05-16)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