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的手工业起源较早,有2000多年历史。主要有铁、木、竹、石、砖瓦、陶瓷、酿酒、制饴、制革、染织、印刷等。清光绪年间,州人孙家鼐(咸丰时状元,官至资政院总裁,为帝师)倡导开矿山、修铁路、兴办实业,对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后辈孙多森、孙多钰等在他的薰陶下,不遗余力地筹划、投资办起了一批工矿企业,虽然厂矿都不在寿县,但也激励、启示了家乡人民。
1950年冬,寿县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10余万民工奋战于寿西淮堤、正南淮堤。为保证民工口粮供给,国家在城关、正阳分别兴建了粮食加工厂。
1951年秋,寿县城乡铁业、竹木业、服装业等先后开展了组建生产合作社、组的试点工作。其做法是:由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公司供给原料,加工订货,包销产品;社、组内部实行按劳取酬,原属业主所有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折价作为股金参与分红,社、组员也可以投资入股;同工同酬,雇佣关系不复存在,保留学徒,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民主推选社、组长与会计员、保管员。
1952年,省财经委员会批准寿县动用农业税超征提成款10.5亿元(旧人民币),先后用于办电、办粮油加工厂与公私合营工业等投资。是年6月,淮南电厂输电线路蔡寿段接通,向县城供电,后逐渐向农村延伸;电力的开通,推动并加速了寿县的经济建设。1953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要按照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逐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寿县加快了手工业由点到面实现合作化的步伐与私营工业向公私合营过渡的进程。
1955年11月,久福烟厂实行公私合营(建国初县内有卷烟厂8家,其中7家因严重亏损先后停办)。是年,为适应棉花统购统销后的需要,县合作社联合社在城关兴建轧花厂(以后又在农村择区陆续建厂)。1956年3月,合作化高潮到来。城关酱园全行业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酱园厂。各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一步扩充,相继取消股金分红,实行收入全额按劳分配。秋,城关7家印刷社合并组建为地方国营光明印刷厂(即今寿县印刷厂),始承印中共寿县县委主办的周刊<支部生活>。同时,在加强粮油计划供应的情况下,糕点业也合并组建为地方国营寿县食品厂。到1958年春,城关、正阳两镇的生产合作社,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规模与经营水平,先后组建为集体所有制的工厂,如农具厂、服装厂、鞋帽厂、木器厂、化工厂、百货厂等。
1958—1959年,县财政拨款208万元,平调集资120万元,兴办炼铁厂、炼焦厂、耐火砖厂、玻璃厂、制毯厂、锅厂、磷肥厂、农机厂等。与此同时,省财政专项拨款810万元支持兴办化肥厂、水泥厂与补助大办钢铁费用(其中水家湖12座13立米小高炉基建款120万元)。在大办的高潮中,公私合营酱园厂分出一部分,在财政、商业部门的支持下转为国营,称淮新酱品厂(即今商业局酱品厂)。一些属于集体经济成分的如鞋帽厂、木器厂、化工厂、砖瓦厂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陆续挂起了地方国营厂的衔牌。
1961年秋,根据中央指示,纠正“五风”错误,清理退赔平调资金。
1962年全面调整国民经济,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实行《国营工业管理条例》(即工业七十条)。按照省、地要求,绝大部分新建工业“下马”,或撤销,或停产,在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后,保留了农机厂。那些在“大跃进”中转为国营的集体工厂,仍恢复其集体经济成分。是年初,奉省令撤销公私合营的久福烟厂,其设备与部分技干、员工分别调往合肥卷烟厂与六安裕民烟厂。
1964—1965年继续贯彻以调整为中心内容的“八字方针”,寿县的工业建设进入新阶段。在省、地、县再投资的支持下,水泥厂率先恢复了生产,化肥厂在完善设备配套后也宣告投产,农机厂扩大了生产范围,从一般农机具进入试制动力机械。
1967年,“文化大革命”动乱进入高潮,在极左路线的指引和派性的干扰下,规章制度被视为资产阶级法权而弃置,主管部门职能瘫痪,工厂处于半停产或停产状态。
1969年撤销县拖拉机站(始建于1958年秋),机车与配套农具全部分配至公社,以该站修配车间扩建为农机二厂(即今农机修造厂),原农机厂称一厂。
1972年时,农机一厂已能批量生产195—12型柴油机,遂以为专业,并改名为寿县柴油机厂。
1978年冬,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通过批判极左路线,逐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寿县工业生产出现了好势头,亏损面、亏损额逐年均有所下降。
1982年,柴油机厂因产品滞销、长期亏损而停办;省、县财政投资240万元改办织布厂,次年试车投产。1982—1984年,省粮食厅先后投资在石集兴建现代化中型植物油(精炼)厂与南关外新型混配饲料厂。
1985年,县供销合作社联社与省属国营寿西湖农场相继在北山办起了小型水泥厂。[8]
2012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2.3亿元,同比增长10.5%,轻重工业增加值比例由上年的67.4︰32.6变化为68.6︰31.4。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5108万元,同比增长5.8%;股份制企业增加值10.6亿元,增长14.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3866万元,增长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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